
在杭州的一起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吴俏俊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2024年4月,原告杭州某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某甲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承包的工程提供石膏线等材料并负责安装,合同暂定总价300万元。然而到2025年4月,被告仍拖欠原告近85万元(含质保金),原因是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尤其是隐蔽部分未按合同要求办理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被告以此拖延付款。
吴俏俊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在民商事、知识产权等领域办理过数百起案件,特别擅长处理过类似问题。面对本案合同约定的“双方盖章结算单”这一关键证据缺失的核心难点,吴俏俊律师制定了“保全施压+主动对账”的双轨策略。
第一步,立案即申请财产保全,抢占主动权。吴俏俊律师在立案同时,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依法冻结被告相应金额的银行账户。这一举措使得被告账户被冻结,经营受到实质性影响,谈判意愿大幅提升。接下来,就需要解决工程量核对的问题。
第二步,主动出击,逐一核对工程量。吴俏俊律师没有被动等待,而是主动与被告进行工程量逐项核对,特别是针对隐蔽部分。他全面梳理原告施工过程中的工作群聊天记录,提取被告对施工进度、工艺、数量的确认或未提出异议的记录;整理现场照片,结合拍摄时间、位置等信息,形成与施工阶段相对应的可视化证据;将上述辅助证据与合同约定、实际施工情况进行交叉比对,构建完整的施工事实链条。通过这些工作,吴俏俊律师成功争取到隐蔽部分工程量的认定,为后续调解奠定了扎实的事实基础。有了工程量的认定,下一步就是推动调解实现回款。
第三步,推动调解,实现快速回款。在工程量基本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吴俏俊律师启动调解程序。考虑到质保金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返还条件,原告在调解中主动将质保金部分搁置、暂不主张,仅就扣除质保金后的欠款部分进行协商,并在金额上作了适当让步。最终,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确认欠款事实,同意向原告支付人民币68.8万元(不包含质保金,质保金待保修期届满后另行依约处理);款项分2笔支付,2个月内全部付清;原告在收到全部款项后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吴俏俊律师总结,有合同还不够,过程确认是关键,建议每完成一个阶段,务必及时办理书面确认;工作群记录是“隐形证据”,要妥善保存;现场照片要留“痕迹”,增强证明力;财产保全是“利器”,立案时同步申请往往能起到效果;质保金要单独考量,未达返还条件可在调解中暂不主张,加快回款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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