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双倍工资代通知金可以并存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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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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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支付双倍工资代通知金可以并存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告知你解除劳动关系,你还可以要求支付代通知金(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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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双倍工资代通知金可以并存的吗

两者是并存的,可以同时得到。

一,双倍工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所在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理应支付你双倍工资。对于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并不影响双倍工资问题,因为视为已订立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是满一年以后,而不从用工之日起开始算起。你完全可以要求支付12个月双倍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问题。

因你单位有一年的时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现双无故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你可以要求你单位支付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三、代通知金问题。

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告知你解除劳动关系,你还可以要求支付代通知金。(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代通知金和双倍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双倍经济赔偿金是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而代通知金,则是用人单位在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人事原工作,也不能人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单位解雇劳动者,在没有提前一个月的情况下,就必须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工作年限年限决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如果单位不予支付,可以到劳动保障局进行举报,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有关部门接到通知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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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赔偿和代通知金能否同时存在
我国的劳动法律对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障。用人单位如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我国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相关的用人单位支付相关的双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补偿的一类补偿金,所以二者不能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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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关于代通知金的说法,在劳动合同法里面是: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但仅限于40条规定的这三种情形,其他的不能这么做!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什么都是可以谈定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自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直到劳动合同签订为止。最长11个月。根据时间计算就可以了。
单位单方辞退员工,如果是合法的,能拿得出理由的,除了以上三种情况,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果是非法的,就按照非法辞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即可。
你的意思是问代通知金算不算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不算,双倍工资要按规定计算。
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限最后截止日是劳动合同签订日,或者劳动关系存续日。如果有代通知金,那么到劳动关系终止日即止,领取代通知金的那个月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所以没有双倍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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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交通事故并存可以得到双倍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与交通事故并存可以得到双倍赔偿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本单位车辆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只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方交通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上海市高级人民《关于劳动争议最新审判意见》(2011年第3期)四、关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竞合案件中,劳动者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如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是否还要另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问题。高院民一庭于去年6月下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入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于审理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的相关问题作了解答,统一了此类案件的执法思路。但部分、部分承办人员在具体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对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如用人单位也有过错,是否应另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存在不同的认识。我们认为,工伤保险制度通过设立社会互济性质的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发生工伤进行了及时救济和赔偿,同时分散了企业经营风险,减轻了企业负担。由于工伤保险赔偿制度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发生工伤损害,不考虑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是否存在过错,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用人单位的过错责任已被工伤赔偿责任所吸收,故即使用人单位对工伤发生有过错,也无需另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外,虽然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略有差别,但工伤保险以其保留劳动关系等方式提供保障,且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将工伤赔偿标准大幅提高,所以也不存在工伤赔偿标准明显低于侵权赔偿标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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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规定代通知金双倍吗?
通知金不是双倍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所有不存在支付双倍的代通知金,但是赔偿有双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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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交通事故并存可以得到双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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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补偿需要有代通知金吗?
通常情况下在我国主张双倍赔偿并且还要支付代通知金的这种情况是不成立的。因为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条件是非常的特殊的,支付双倍赔偿金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还同时存在着必须要支付代通知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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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原先在单位上班,现在当我说要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下双倍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可以一并请求吗?
[律师回复] 代通知金的支付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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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补偿金可以并存吗?
可以。法律规定,劳动站是可以同时用“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如果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只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指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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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双倍赔偿金存在的条件
[律师回复] 一、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 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也就是说,定金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是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是不能独立存在的。此外,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口头上的约定是无效的。 只有定金合同的合法和成立,才能保证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能得以实施。 二、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未能实现,不是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必然结果,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事,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方可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才能双倍将定金返还给支付方。 三、存在违约行为 首先,定金罚则的前提是有违约行为的出现。这里指的违约行为是根本违约行为,也就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行为,其中包括了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出现这样的违约行为,才能双倍返还定金。 四、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当然,根据第二点所说的,要想实现定金罚则,那么合同的目的必然要落空,这是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因此,如果想要获得双倍的定金赔偿,那么必然就要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公司将我非法辞退,已经答应给我双倍赔偿了,我想了解支付了双倍赔偿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律师回复]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单位无论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都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否则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
双倍工资支付时长问题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位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可以作为工资数额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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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能否与代通知金并存
一般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在规定范围之内解除了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员工予以一定的赔偿,这里的赔偿金不是我们通俗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通畅是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的,但是经济补偿金却是对劳动者的补偿,通常是代通知金,那么赔偿金能否与代通知金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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