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服法情况应该怎么写?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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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认罪服法情况中应该包括当事人的犯罪事实以及处罚的具体情形,承认了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要表达出服从法律判决、认清犯罪危害的态度,最后保证不会做处罚法律的行为并且主动接受服法改造等内容。而法律在考核罪犯认罪服法的标准也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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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罪服法情况应该怎么写?

认罪服法情况范文:

本人XXX,因某年某月在某地犯某事触犯刑法第几条第几款之规定,被判处什么什么徒刑。现已认罪服法,感谢政府对我的宽宏大量,更感谢管教对我孜孜不倦的教诲。以后绝不做触犯法律的行为。我会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此致 敬礼!

认罪服法罪犯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服从法律制裁的行为。是罪犯悔过自新、改恶从普的先决条件。考核罪犯认罪服法的标准主要是:

(1)承认犯罪事实;

(2)服从法律判决;

(3)认清犯罪危害;

(4)深挖犯罪根源;

(5)主动检举揭发;

(6)老实服法改造。

对于刑事犯罪,一般是采用“认罪伏法”,也就是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过,任从法律的制裁。而第一种说法是说承认自己所犯得罪过,从内心中服从法律的制裁。二者适用的情况不同,在法律陈述时说认罪服法;在被别人陈述可以说成某某认罪伏法,这种情况一般用在新闻媒体形容某个罪大恶极之人被枪决时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二、认罪服法是什么意思?

一般而言,“认罪”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主观方面,犯罪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内心深处产生真心悔改之意。

二是客观方面,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有供认不讳的客观事实。

关于“态度”的含义,《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两种解释:

一是指人的举止神情;

二是指人对于事情的看法和采用的行动。

社会心理学中“态度”的定义是:个体对某一特定事物、观念或他人稳固的,由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三个成分组成的心理倾向。尽管《现代汉语词典》和社会心理学对“态度”的表述和所考察的维度不同,但其实质一致,即“态度”由“认识”(对事物的肯定或否定评价)和“行为”(由认识引起的所预备采取的反应)两个核心要素组成。“认罪态度”属于“态度”范畴,它仅仅是“态度”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因此,我们不妨将“认罪”和“态度”作为逻辑起点,并结合刑事犯罪的特点,对“认罪态度”作出界定。“认罪态度”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在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之前,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识程度和所采取的行为反应。

综上所述,罪犯在被国家机关侦查完毕后起诉肯定会面临与法律完全一致的处罚,但是如果被告人意识到自己罪行的严重性之后做出了认罪以及主动接受处罚的态度后,肯定会得到法院的综合考虑后的减轻决定,但是认罪服法也是有很高的要求才能减刑机会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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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应该怎样写呢,我对认定书不服想申请复核
[律师回复]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律图网
性别:
年龄:岁
民族:
籍贯:镇人
地址:现住。
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0年6月9日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请人某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人杨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为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责任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责任承担之间的矛盾。既然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责任。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市公安支队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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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还款个人情况说明应该写吗
应该写。与银行协商还款就需要拿出一个还款的态度,并填写自己逾期的原因,同时再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银行受理,这样就可以按重新制定的还款方式来还清这笔借款。关于协商还款个人情况说明应该写吗的问题,下面由律图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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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那么,对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对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不予受理情形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讼并经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三、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提讼并经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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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认定不服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龄认定不服如何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工龄不对的情况要先听听相关部门的说法,然后根据这个情况来看自己是不是有哪里有错误的,要是还是没有错误的可以进行处理。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工龄买断“买断工龄”现象主要出现在国有和集体企业。“买断工龄”前面是个“买”字,即员工将连续工龄一次性卖给企业,企业以年工龄计价,不论男女老少,一次性支付连续工龄的费用,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劳资双方自此再无干系。由于其他企业建立时间较短,与员工一般签订的是短期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到,只要一方无续签之意,劳动关系就自然结束,企业一般不会也不可能支付工龄的买断费用。“买断工龄”一词在国家规范的文件中从来未出现过,“买断工龄”的说法既不规范也是不准确的。所谓“买断工龄”的做法,充其量是一种企业支付高额经济补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职工与企业解除了合同,结束劳动关系,只是与原企业作了了断,它对职工未来就业不产生丝毫影响。职工离开了原来企业后有两种可能,一是进入失业状态,停止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社保缴费,但原工龄仍然保留;二是被新单位录用,进了新单位,该职工的工龄同样保留,国家规定的各种社保缴费由新单位承担,一分都不能少。无论失业还是新企业工作到退休,均按连续工龄和社保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因此,职工的工龄是根本买不断的。至于“买断工龄”的价格,完全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决定,国家并无限定。“买断工龄”的做法,从积极意义上看,只能理解为企业减员增效。企业在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中,要提高核心竞争力,将非核心的工种、部门剥离出去,开拓新的产业;将过多的冗员分流出去,从事企业外协服务或第三产业,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也是现代企业发展的趋势。但是,已经“买断工龄”和正在“买断工龄”的企业有几个是属于此类当然,也有些“买断工龄”的企业的确很困难,亏损一年比一年多。负有连带责任的“婆婆”觉得长痛不如短痛,只好出钱“买断工龄”,关闭企业,把职工推向社会。
不服不予认定工伤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对于不服不予认定工伤要怎样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服不予认定工伤怎么办
一、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需提交: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二、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需准备:诉讼状,证据清单: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工伤部不予认定工伤又给不出理由怎么办
1、工伤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又给不出理由,要求出具不予认定的决定书,然后就可以的。
2、《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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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迫情况下写借条应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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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
①用人单位;
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①复议申请书。
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期限:
直接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他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也应当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2)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提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不属于人民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来寻求救济。
(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讼。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再次鉴定申请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履行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送达义务。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错误,有权利申请复核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于复核,以一次为限。
如果上级交警部门维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仍然不服,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
事实上,在实践操作中,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很少会撤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请法庭对其进行审查,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可以根据庭审查明的结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予采纳或拒绝采信,还并有权重新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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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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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复议申请书。
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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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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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他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也应当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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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讼。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再次鉴定申请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履行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送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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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应该逮捕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哪些情况应该逮捕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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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能认定工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哪些情况可以认定工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所谓“工作岗位”是指劳动者劳动所处的位置和状态。由工种、职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诸因素构成。
二、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的对象是特定人群…工伤职工,旨在保障工伤职工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须工伤保险再提供保障时,就应停发工伤保险待遇。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使劳动者可能因此不能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职业或工作,也可能造成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的结果,当然,劳动者也有可能恢复劳动能力继续从事适合他的职业或工作。而这些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一方面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另一方面也表明这些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_丁伤保险提供的帮助,鉴于此,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提供医疗救治,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社会,是实行工伤保险制度 的重要目的之一。因而,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则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的宗旨。规定拒绝治疗的不得再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是为促使工伤职工积极医治,尽可能地恢复劳动能力,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不是消极地依靠社会救助。
服装委托加工合同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服装委托加工合同该如何写问题解答如下, 服装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_________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5-7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杉杉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8、每件产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每少贴一件赔偿甲方_________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其它事项
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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