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某仅持有银行工资打卡记录,没有劳动合同,面对公司“临时工”的抗辩,在确认劳动关系上处于明显的信息和证据劣势。2024年12月,袁某来到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此时距离法定仲裁时效只剩15天。接手此案的是2025年执业的郑智,他在执业至今已承办超100件案件,尤其擅长劳动仲裁案件,深知这类纠纷中证明劳动关系是关键。郑智没有急于让袁某准备仲裁材料,而是先详细询问了袁某在公司的工作细节。
第1天,郑智完成委托手续,当晚仔细梳理了袁某提供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从中标注出工资发放的规律和金额。
第2天,郑智指导袁某整理手机中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了公司管理人员对袁某工作安排、考勤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记录可以证明公司对袁某存在管理。
第3天,郑智前往袁某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进行实地调查,获取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袁某是在返岗途中发生事故。
第4天,郑智联系了袁某的同事,收集他们的证人证言,进一步证实袁某在公司的工作情况。
第5天,郑智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分类,撰写仲裁申请书,明确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的诉求。
第6天,郑智将仲裁申请材料提交给仲裁委,并与仲裁委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7天至第12天,郑智等待仲裁委的受理通知,并随时准备补充相关证据。
第13天,仲裁委通知郑智案件已受理,并确定了开庭时间。
第14天,郑智对案件进行最后的梳理和准备,模拟庭审过程,预测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并准备相应的应对策略。
第15天,郑智陪同袁某参加仲裁庭审,在庭审中,他依据收集到的证据,有力地反驳了公司“临时工”的主张,证明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最终,仲裁委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XX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认定双方20XX年X月XX日至20X年XX月X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过,该裁决生效后,若公司不履行相关义务,袁某还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郑智告知袁某,在执行阶段会继续为其提供法律支持,保留其获得合法权益的途径。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