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班回家的路上,本应是结束一天工作后放松的时刻,可要是遭遇了车祸,那可就糟心了。对于正在试用期的员工来说,就更发愁了,他们会担心这能不能算工伤。毕竟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相比,心里总会多些不安,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其实,这试用期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到底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并不是简单一句话能说清的,得看具体情况。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面有两个关键条件,“上下班途中”和“非本人主要责任”。比如小张在试用期,下班后正常回家,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了,交通部门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小张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二、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并不仅仅是指从公司到住所的直线距离。包括合理的下班路线,比如下班途中顺道去菜市场买菜、接孩子等符合日常生活所需且合理的绕道行为,也可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比如小李在试用期,下班后先去幼儿园接孩子,然后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只要路线是合理的,就满足“上下班途中”这一条件。不过,如果下班后去朋友家聚会,在去朋友家的路上出车祸,一般就很难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判定
“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员工在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就满足条件。比如小赵在试用期,下班路上骑电动车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那么小赵就符合工伤认定的这一条件;但要是小赵因闯红灯发生事故,被认定为主要责任,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四、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
员工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要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比如小孙在试用期下班途中车祸受伤后,及时收集了这些材料,顺利申请了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下来后,后续还会涉及劳动能力鉴定、赔偿等一系列问题。一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伤残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一样,赔偿金额的计算、赔偿支付的主体和方式等都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面对这些复杂的情况,普通人可能会一头雾水。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汇聚了众多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更不会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具体情况,帮大家理清后续流程,保障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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