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易蓬律师执业多年,在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尤其擅长处理经济纠纷案件。其中,他代理的某村民委员会与两家企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极具典型意义。
2013年,某村集体通过公开竞投,将一处商住用地租赁给A企业用于开发建设。之后,A企业联合B企业与村集体补签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5年,租金分期递增,同时明确逾期支付租金超6个月的,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及地上建筑物。然而,2021年起,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多次催告仍未足额支付。于是,村集体委托崔易蓬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解除、返还租赁物、没收押金、支付欠付租金及逾期滞纳金、占用费等。
崔易蓬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链。首先是固定违约证据,他调取了2013年租赁协议、2015年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含律师函、催缴通知)、双方财务对账记录等,证实承租方长期存在逾期付租行为,且截至2021年10月欠款金额已达数百万元。接着,依据民法典关于出租人法定解除权的规定,结合合同约定的“逾期6个月未付租即视为自动违约”条款,他主张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已符合合同解除条件,解除通知到达承租方时合同即告解除。
面对承租方提出的“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崔易蓬律师进行了有力回应。他指出,欠租事实发生于疫情前,且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一旦解除通知生效即不可逆转;承租方虽在诉讼中补缴部分款项,但不影响此前违约状态的认定;合同明确约定了解除后果(没收押金、返还租赁物),应予尊重。此外,他还根据承租方后续付款情况,动态调整诉求金额,明确已付款项优先抵扣欠付租金,剩余部分抵扣占用费,避免诉求虚高。
在法庭上,崔易蓬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逻辑,充分阐述了村集体的诉求。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案涉两份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承租方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全部建筑物、附属设施;承租方此前交纳的押金归村集体所有;承租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分段计算至2022年4月8日止);驳回村集体关于双倍占用费等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对于普通人来说,在遇到类似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时,首先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像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等都是重要的证据。最重要的是要准确理解合同中的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出现违约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能够合理主张自己的诉求。
这起案件不仅成功帮助村集体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崔易蓬律师通过精准把握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规则,为村集体挽回了损失,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土地租赁交易中,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若不幸遇到纠纷,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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