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里,难免会有赠送东西给他人的时候,有些是收了好处后的答谢,有些则是单纯的无偿赠予。不过,要是送出去之后又反悔了,还能不能把东西要回来呢?这事儿可不是拍脑袋就能决定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下面来详细说说无偿赠与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一、赠与任意撤销权的情况
一般来说,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这就是所谓的任意撤销权。简单讲,如果只是口头上说赠送,东西还没给对方,或者虽然给了东西但还没办理过户等手续,那通常是能把东西要回来的。比如小王说要把自己的一部相机送给朋友小李,但相机还在小王手里没给出去,这时候小王反悔不想送了,是完全可以的。不过,任意撤销权也有例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随便撤销了。像张老板承诺给某贫困小学捐赠一批图书,并且签订了捐赠合同,这种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就不能随意撤销。
二、法定撤销权的情形
就算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赠与人还是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要回赠与物。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举个例子,小赵把自己的房子赠与给了侄子小孙,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后来小孙对小赵的生活不闻不问,在小赵生病时也不照顾,这种情况下,小赵就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要求小孙返还房子。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要是赠与人因为一些原因不能行使撤销权,比如赠与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去世了,这时候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在特定条件下也能撤销赠与。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例如,老张赠与给朋友老李一幅字画后,老李为了独吞字画伤害了老张,导致老张去世。老张的儿子作为继承人,在知道这一情况后的六个月内,就可以依法撤销赠与,要回这幅字画。
四、撤销赠与的具体操作
如果要行使撤销权把赠与的东西要回来,首先得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像前面提到的小孙不照顾小赵,如果小赵想要撤销对房子的赠与,就得收集小孙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证据,比如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小赵就医的相关记录等。收集好证据后,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先试着和受赠人协商解决,让对方主动返还赠与的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由法院来判决是否撤销赠与。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无偿赠与能不能要回来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要是遇到更复杂的状况,比如多方对赠与有不同的看法、赠与财产的价值评估存在争议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律师会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帮你分析可行的办法,让你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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