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四川羊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川羊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84人
专家导读 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受理。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当面递交申请书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明确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充的全部相关材料。

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

一、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

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第七条。

第六条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接收下列材料:

(一)刑事赔偿申请书。刑事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问明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要求其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申请事项的,应当要求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供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三)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

(四)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

(五)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六)赔偿请求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当面递交申请书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明确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充的全部相关材料。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赔偿申请后,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应当填写《受理赔偿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书如何书写

根据《国家赔偿书》第12条专门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⑴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⑶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所谓“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是指请求赔偿的方式和金钱赔偿还是恢复原状。

国家的司法机关也会对犯罪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罚,如果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也会导致出现了错误的处罚结果,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减轻当事人的损失,国家也是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也需要按照规定及时的恢复当事人的名誉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4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3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2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7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5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5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案件是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受理;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检察院不予批捕通知书下发给哪个部门
检察院制作的不予批捕通知书当然是下发给公安机关的,除此之外检察院没有义务把通知书再发给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不予批捕通知书也是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最终决定,而且程序法上也没有规定公安机关需要把不予批捕通知书展示给犯罪嫌疑人看。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检察院批捕哪个部门负责?
检察院批捕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其拿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捕申请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做出决定,出具批捕决定书。如果认为不符合批捕条件,也会说明理由。公安机关拿到批捕书后,由办案人员执行,对嫌疑人采取措施后一天内,通知到家属。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劳动监察部门受理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劳动监察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必要时依法予以处罚的执法行为。
二、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受理的事项有哪些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支付补偿金,或者对劳动者造成损害依法应当给予赔偿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对经济补偿未达成协议,应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对此纠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予受理。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讼的事项。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提讼的事项,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如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就不能再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由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例如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者未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应当由卫生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处罚。对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无权管辖。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查处。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我在公安部门检察院取保候审一年,检察院不给结案,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取保候审一年后让回去签字,是要改变强制措施,因为,取保候审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人民检察院批捕部门是哪个?
人民检察院批捕部门是公安机关,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逮捕是检察院哪个部门负责?
逮捕是检察院侦查监督机关负责的,如果是行为人涉嫌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那么如果是行为人符合逮捕的条件的,此时公安机关是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逮捕的,符合条件的人民检察院会予以批准,具体的逮捕是检察院哪个部门负责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国家赔偿 > 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