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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结婚其实很多都是先申请领取到了结婚证,然后双方在办理喜事,至于是在男方家办喜事还是在女方家办,这个法律中没有要求,要是乐意两边都办喜事也是可以的。但是就法律规定来看,结婚办喜事并不是法定的结婚程序,所以其实当事人办不办喜事,对婚姻关系的成立都没有什么影响。
因此,小编可以很肯定的告诉大家,男女只要按照规定进行了结婚登记,同时也领取到了结婚证的,那么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会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建立。
之后无论有没有在家乡办喜事,也就是有没有举行婚礼,这对婚姻关系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所以,即使不办喜事这样的情况下也是正式结婚。
但如果双方仅仅只是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办了喜事,举行了隆重的结婚仪式,之后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了一起的。此时因为没有按照规定领取结婚证,这个时候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或者事实婚姻来处理(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区分,主要是看是否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共同生活在一起),不算是正式结婚。而彼此的合法权益,也有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
从《民法典》中的规定来看,成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结婚手续,这里就会要求当事人双方都满足结婚条件,并且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了结婚证。此时就要注意,在领取到了结婚证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出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那么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就不能称之为合法有效。
现实中不管是先办喜事还是先登记结婚,其实都是要以办理结婚证为准,而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也是以领取到了结婚证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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