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预告抵押登记时间是什么时候?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民法典》(自施行)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房屋预告登记的效力是什么?
预告登记的效力是预告登记制度的中心问题,因此,各国立法均对预告登记的效力作了规定。从各国法律的规定看,预告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保全权利的效力、保全顺位的效力和满足的效力。上述三种效力分别体现了预告登记的担保作用、顺位作用和完善作用。在我国,有人认为,预告登记的效力包括:
1、保全效力,即保障请求权肯定发生所指定的效果的效力;
2、顺位保护效力,即保障请求权所指定的物权变动享有登记的顺位;
3、破产保护效力,即在相对人陷于破产时,排斥他人而保障请求权发生指定的效果。
4、保障请求权将来肯定会发生预期的效果;
5、保障请求权所指定的物权变动享有登记的顺位;
6、在相对人破产时,保障作为请求权标的的不动产不列入破产财产,从而使请求权具有优先于破产债权的效力;
综上所述,现在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基本是期房,交付要一段时间,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后,为了防止其一房两卖,往往会办一个预告登记,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随时可以办理。办理好预告登记后,未经购房者同意,任何人不得对房产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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