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里,父母常常会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子女,像房产、现金或者其他贵重物品。有些子女拿到父母送的东西后,可能没好好对待,或者和父母的关系变得紧张。这时候,父母心里就会犯嘀咕,自己当初送出去的东西,现在还能不能要回来呢?这是很多父母和子女都关心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赠予成立的条件及生效
赠予行为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要想赠予成立,得满足几个条件。首先,赠与人得有赠予的真实意愿,就是真心想把东西送给对方。其次,受赠人得表示接受这份赠予。一般来说,当赠予的财产实际交付给受赠人,赠予就生效了。比如,父母把自己的金项链送给子女,子女收下了,这赠予就生效了。不过,如果是房产这种不动产,还得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赠予才算完成。
二、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收回
一旦赠予行为生效,在通常情况下,赠与人是不能随意收回赠予的东西的。因为赠予是一种自愿的行为,既然已经把东西送出去了,就要遵守承诺。就好比父母送了一辆车给子女,并且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那么这辆车就属于子女了,父母不能说反悔就反悔,随便把车要回来。
三、法定可收回的情形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父母是可以收回赠予的。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子女对父母实施了暴力行为,或者在父母生病时不管不顾,这种情况下父母就可以考虑收回赠予。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果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却拒绝赡养,父母也有权收回赠予。三是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要是父母赠予时和子女有约定,比如要求子女用这笔钱完成学业,但子女却把钱胡乱花掉了,父母就可以撤销赠予。
四、收回赠予的操作方法
如果父母想要收回赠予,得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要向受赠人发出撤销赠予的通知,说明撤销的原因。如果受赠人不同意,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父母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受赠人存在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行为。比如,要是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撤销赠予,就得拿出子女不赡养的证据,像邻居的证言、居委会的证明等。
赠予的东西送出去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收回赠予时涉及到财产的返还,如果财产已经被受赠人处理了该怎么办;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对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有争议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很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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