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先制作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之后让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面签字,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最后还要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进行保存,保存的时间至少是两年。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

一、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

(一)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二)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均有专门条款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形,这是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然,企业也可与员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注意不能与上述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二)解除合同应有正式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上面应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及参照依据等,内容应客观真实,理由应充分,应有企业的盖章和通知日期。重要的是,通知应以送达当事人时为准,如未送达并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因为解除合同是重大的法律行为,会产生重大的法律后果,如草率为之或马虎从事,日后可能造成不利于企业的后果。

以上只是有关企业聘用人员注意事项的点滴心得,希冀能通过它传递给企业一个信息:依法行事、谨慎处理、事前防范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将来的损失和风险,就是为企业增益做贡献。

三、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事实上,在实际操作当中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可能并没有这么繁琐,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是必须要有法定的事由的。应该说在不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关系所适用的程序都是有一定的差别的。比如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开除,那整个程序就是下发开除通知书,并且,帮助其办理社保的转移即可。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4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7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0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4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哪些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要经过什么程序,谢谢
[律师回复]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便于以后举证),该原因最好写明,你就会遇到麻烦、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
1,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3。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
2,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请于工作交接之日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38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企职工开除的程序及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1、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第六,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
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以前被行政处罚过,准备上市想消除记录,请问企业行政处罚消除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开发商从立案自己申报违章建筑,以期自己的房子能早日拿到房产证,到最后拿到规划局发给的处罚决定书,最长不超过70天(不是工作日,是自然日,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则自动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从立案次日起算)

(2)而从拿到规划局发给的处罚通知书,签了送达回执那天的次日起算,如果不申请听证,甘愿受罚,则是7天内发给处罚决定书。

(3)如果对处罚不服,则在拿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也就是签订送达回执之日的次日起算,3日内向规划局申请听证(免费),规划局在一个星期内进行安排,并于7日前告知申请人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完后,一般第二天就会作出听证的决定书,但要经过领导审批,这样又要经过一星期才能拿到听证决定书。然后大概再过一星期出最终的处罚决定书。——整个行政程序做完。(最快也要4个半星期了。)

(4)如不服,则再签了处罚决定书的回执之日的次日起算,6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直接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还不服,则在拿到复议决定书之日的次日起算,15日内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复议或诉讼阶段一般不停止执行处罚决定,但可申请停止执行并经复议机关或法院同意,也可由复议机关或法院主动提出停止执行,或被申请人认为可以停止的。否则在拿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次日内起算,15日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逾期缴付的按每日3%的罚款额进行征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企业劳动关系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系本公司员工,因下列第 项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本公司决定于 年 月 日起与该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1)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2)因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关系的条件出现。3)根据《劳动法》第 条第 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4)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关系企业中企业劳动关系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1、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和物权关系的特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与物权关系的特点债权和物权或物权关系之关系,在企业破产程序的作用下,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综合起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关系上的确定性。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物权或物权关系与债权的关系是确定的。破产财产大都属于物权之客体,但作为物权,就必须具有物权的主体,人和财产的结合表现为物权[⑦],而破产人是义务主体而非权利主体,管理人则具有对破产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但没有物权法意义上物权人的全部权能,充其量只能算是准物权人。无论管理人作为物权人还是准物权人,它对破产财产的处分权只能是用于破产债权的清偿,只能用于履行清偿义务。而破产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只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任何财产上的义务。
2、地位上的从属性。破产财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担负的主要工作,就是清理破产财产为破产偿债作各种服务。而债权人主要是为自己的利益行使其债权的求偿权。债权人行使的债权和管理人行使的准物权,地位上表现出明显的从属性。因此,从清偿破产债权的角度看,持有破产财产的准物权,劣于以破产财产为偿债标的的债权。
3、程序上的终结性。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从其接管破产财产开始,到破产终结,并处理完相关善后事务即告结束。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活动,是从申报债权开始,到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告终。无论清偿顺序和清偿比例如何,债权的行使都将最后终结。不存在程序上的重复。企业破产程序,不仅要消灭债务人的财产权及其法人人格;同时,还要消除债权人尚未受偿的债权。使破产人的清偿义务和债权人的破产债权,以企业破产程序的终结而终结。律师推荐:黄继保北京擅长领域:公司法律事务,私人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经济合同,买卖合同,建筑工程,房地产买卖,婚姻家庭,知识产权,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劳动争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劳动关系调解程序是什么?
企业调解劳动争议的程序包括下述几个阶段:1、申请与受理。2、实施调解。3、制作调解文书。4、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在法定期限仍可以申请仲裁。调解成功,当事人翻悔的,在法定期限内,也可以申请仲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最近我的好朋友打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所以我想知道一些有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的相关信息
[律师回复] 对于解除收养关系,相关法律均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因此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
一是协议登记解除,包括:

(1)养子女未成年的,只能通过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采用这一方式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养子女已成年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自收养关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按照此方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是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民事诉讼。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又不能达成协议解除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民事诉讼。
无论用何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都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应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的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的相关信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