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班途中,谁都不想发生意外,可有时候意外就是防不胜防。要是上班骑车摔倒,一个月都没办法正常上班,这不仅身体遭罪,心里也会犯嘀咕,这算不算工伤呢?之后的治疗、休息、工资这些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呢?相信不少遇到这种情况的朋友都有这样的疑问。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上班骑车摔倒不一定都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也就是说,如果是自己不小心骑车摔倒,且主要责任在自己,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要是因为道路施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等外部原因导致摔倒,且自己承担非主要责任,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比如,小王在上班路上,由于道路施工挖了坑却没有警示标志,他骑车经过时不慎摔倒受伤。这种情况下,小王可以收集道路施工未设置标志的证据,申请工伤认定,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二、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要及时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要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比如小李工伤后停工留薪期为1个月,他之前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这1个月单位还是要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
四、后续的赔偿和处理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还可能涉及到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具体要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
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的费用就由单位承担。职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
工伤认定之后,后续还可能面临劳动能力鉴定、赔偿金额的确定以及与单位之间的各种协调问题。要是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很可能会影响到自己应得的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争取应得的赔偿。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工伤处理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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