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中受伤是很多劳动者可能会遭遇的情况,单位一般要在30天内为员工申报工伤。可现实里,很多单位因为各种原因,比如相关人员疏忽、流程不熟悉等,没能在30天内申报工伤。这时候员工该咋办呢?这是不少受伤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工伤申报超30天的处理办法。
一、了解申报期限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单位由于内部沟通问题,超过30天才想起申报工伤,那么在这超期的时间里,小李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就由单位承担。
二、劳动者自行申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小张为例,他在工作时受伤,单位没在30天内申报,小张自己在受伤后的6个月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三、准备申报所需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比如小王去申报工伤,他准备了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还有填写好的工伤认定申请表,顺利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提交。
四、后续处理流程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申报超30天后,即便劳动者自行申报成功,后续也可能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能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些情况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影响到劳动者的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劳动者理清后续流程,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在工伤维权的路上少走弯路。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