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不少人都有过离职或者被辞退的经历。有时候,公司可能会突然通知员工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也有员工自己想离职,没等30天就走了。这种情况下,员工能不能拿到“N+1”的赔偿呢?“N+1”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N),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1)作为代通知金。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咱们就详细分析分析。
一、“N+1”赔偿适用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比如,员工小李因为生病,医疗期满后没办法再从事原来的工作,公司给他安排了其他岗位他也做不了,这种情况下公司要么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他解除合同,要么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也就是“N+1”赔偿。
二、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判断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得看是不是符合上面说的那几种情形。如果符合,劳动者就有可能拿到“N+1”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辞退员工,那就不是“N+1”赔偿这么简单了,而是要支付2N的赔偿金。例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一直表现正常,突然有一天公司说要辞退他,也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也拿不出小张不能胜任工作等合理理由,那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小张可以要求2N的赔偿金。
三、员工主动离职未提前30天的情况
要是员工自己主动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是拿不到“N+1”赔偿的。因为主动离职是员工自己的意愿,通常不符合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员工即使没提前30天通知,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像小王所在的公司经常拖欠工资,小王一气之下没提前30天就离职了,这种情况下小王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
四、维权途径及要点
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符合“N+1”赔偿的条件,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投诉、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维权。投诉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材料。仲裁的话,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书要写清楚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等。诉讼就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小赵被公司辞退,没拿到“N+1”赔偿,他先和公司协商,公司不同意,他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带上了自己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经过监察部门的调查和调解,公司最终支付了赔偿。
当遇到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能否拿“N+1”赔偿的问题后,后续还可能会面临用人单位对赔偿金额有异议、拖延支付赔偿等情况。要是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接下来该怎么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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