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静律师于2021年开启法律职业实习生涯,2022年正式执业,现就职于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事、劳动工伤、知识产权、合同事务、刑事辩护等领域。执业以来,她承办各类案件600余件,其中婚姻家事与劳动争议案件办理量超400件。
此次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工伤维权案件,申请人入职单位从事打磨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要求其签署《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及相关协议,约定以商业保险替代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单位无需再承担赔偿责任。2025年7月,申请人在工作时不慎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且构成伤残拾级。事故发生后,单位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已买商业险、约定工伤免责”为由,拒绝支付任何工伤待遇。申请人委托姜静律师提起劳动仲裁,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X元。
起初,申请人仅掌握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等基础证据,而关键缺失证据在于能证明实际工资水平的材料以及反驳单位免责主张的法律依据。姜静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她调取了申请人的银行流水,用以证明其实际月均工资为X元,推翻了单位主张的X元基数;明确指出“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不能免除单位法定工伤责任;强调法律明确规定,商业保险理赔不能抵扣、免除单位的工伤保险赔偿义务;同时完整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病历、医疗费用票据、解除劳动关系记录等全面证据。
庭审中,单位提出三大抗辩理由: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签署了免责协议,应承担风险;已购买商业保险,无需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资应按合同约定X元/月计算,不应按实际发放工资核算。姜静律师则依据所收集和整理的证据一一回应。她以银行流水为依据,证明工资应按实际发放计算;以法律规定为支撑,说明放弃社保协议无效,商业险不能替代工伤赔偿。
最终,仲裁委审理后完全采纳了姜静律师的意见,认定放弃社保协议无效,单位必须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并按实际工资X元/月计算各项待遇,裁决单位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合计X元。
在处理此类证据问题上,姜静律师的方法论是:优先核查关键证据,如工资流水以确定实际赔偿基数;明确法律规定,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协议予以否定;全面收集和固定各类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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