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的合同签订中,很多人都会在合同里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这是为了在出现问题时能明确该去哪里解决。有人觉得约定向双方所在地起诉是个不错的办法,心想这样对双方都公平。可问题来了,这种约定真的明确吗?是不是约定了就能顺顺当当按照这个来处理纠纷呢?咱们接下来就好好探讨探讨这个事儿。
一、约定向双方所在地起诉是否有效的判定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约定向双方所在地起诉,也就是选择了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种约定其实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为在实际纠纷中,原被告身份是根据具体案件确定的,在起诉前并不能明确到底适用哪一方所在地的法院,所以一般会被认定为约定不明确。比如甲和乙签订合同,约定发生纠纷向双方所在地起诉,当甲起诉乙时,甲所在地法院和乙所在地法院都有被提及,但到底适用哪个并不清晰。
二、约定不明确时的处理方式
要是约定向双方所在地起诉被认定为不明确,那怎么办呢?这时候就会按照法定管辖来确定法院。法定管辖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中,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交货地点,也没有约定有效的管辖法院,那么原告就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也有相应规则,如果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如何正确约定管辖法院
为了避免约定不明确带来的麻烦,在约定管辖法院时,最好明确且具体。可以直接约定某一方所在地的法院,比如直接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就能很清楚该向哪个法院起诉。例如,甲和乙签订合同,明确约定若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那么当出现纠纷时,就直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就行。同时,在约定管辖法院时,要注意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比如一些重大的涉外案件可能有特定的级别管辖要求,涉及不动产的纠纷一般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四、出现管辖争议的解决办法
如果在实际中对管辖法院产生了争议,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双方可以就管辖法院重新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管辖法院。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来解决。当事人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会裁定驳回。例如,在一个案件中,被告认为原告起诉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在答辩期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被告的异议成立,就将案件移送到了有管辖权的法院。
在确定了管辖法院之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法院审理过程中证据的采信问题、判决的执行问题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要是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当事人理清后续流程,让当事人在纠纷处理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