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有哪些情形?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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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擅自印制、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等16种情形。工商机关对当事人应当及时警示告知,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再依法作出一般行政处罚。同时,《规则》对当事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10种情形、应当从重处罚的31种情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总的来说不予消防的行政处罚就有四种情形。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有哪些情形?

一、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有哪些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的四种情形。例如:对擅自印制、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等16种情形,工商机关对当事人应当及时警示告知,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再依法作出一般行政处罚。同时,《规则》对当事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10种情形、应当从重处罚的31种情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消防行政处罚程序

(一)简易程序

1、条件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适用简易程序。

2、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2)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3)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4)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条件的,消防监督员应当场收缴,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票据;

(5)报所属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二)一般程序

1、条件

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处罚,适用一般程序。

2、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2)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讯问人或询问人不得少于2人;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或《询问笔录》。需要传唤的,应当使用《传唤证》,《传唤证》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签发,消防监督员执行。当事人逃避或拒绝传唤的,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强制传唤

(3)进行现场勘验或检查,并制作勘验或检查笔录;

(4)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

(5)填报《行政处罚审批表》(分为适用听证和不适用听证两种)。对给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裁决;

(6)填写《告知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制作《公安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陈述、申辨笔录》;

(7)填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8)制作《公安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建立行政处罚卷宗。

3、时限

(1)被传唤人的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24小时内不能结束讯问的,应当让被讯问人离去;需继续讯问的,可以再次传唤;

(2)填写《告知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3日内送达当事人;

(3)填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7日内按民事诉讼程序送达当事人。

(三)听证程序

1、条件

公安消防机构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当事人处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0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听证。

2、程序

(1)填发《听证权利告知通知书》;

(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消防机构告知后3日内向办案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消防机构不再组织听证;

(3)有特殊情况公安消防机构决定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填发《延期举行听证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4)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并交当事人阅读或向他们宣读,审核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5)填报《听证意见报告书》;

(6)填报《行政处罚审核表》;

(7)建立听证卷宗。

3、时限

(1)全部听证工作应当在当事人要求听证之日起30日内结束;

(2)对不符合听证条件的,在3日内填发《告知不予听证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填发《举行听证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四)复议程序

1、条件

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或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可向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2、时限

当事人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五)行政赔偿程序

1、条件

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2、程序

(1)当事人向公安消防机构递交赔偿申请书;

(2)填报《受理赔偿审批表》,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分别填发《受理赔偿通知书》和《不受理赔偿申请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

(3)填发《行政赔偿决定书》,送达赔偿申请人;

(4)建立行政赔偿卷宗。

3、时限

(1)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赔偿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60日内依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不予消防行政处罚有四种情况,但是所有的处罚都是有相对应的民事关系的,在该行政处罚中要区分主体和客体的的关系,需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的法律来执行,一般执行单位为公安部分及以上单位。具体怎样处罚需要依照实际情况而定,欢迎向律图提出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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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犯了事情,不知道应该受什么处罚,我想咨询一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予行政处罚吗?
[律师回复] 修订后的《消防法》在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上作出较大修订,加大了消防行政处罚力度,补充完善了消防行政处罚制度。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加大了消防行政处罚力度。修订后的《消防法》对85种违反《消防法》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分别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新增加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15种,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有利于及时制止、纠正和依法惩处消防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调整了行政处罚的种类。除原设定的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外,增加了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增设了拘留处罚,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明确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情节严重或者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四是取消了一些消防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修订后的《消防法》取消了现行《消防法》有关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前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有利于依法严肃查处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更好地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五是规定了消防行政处罚的罚款幅度。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违反消防法规行为的危害程度,分别规定了罚款处罚的幅度。
  六是规定了强制执行。对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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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政拘留的情形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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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朋友最近因为和邻居闹矛盾,往对方家里放火的时候被抓到被逮捕了,想问下哪些情形可以不执行消防行政处罚,你们知不知道的呢?
[律师回复]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
《消防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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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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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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