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保险的优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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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两全保险兼具“储蓄性”和“给付性”,出了事得到赔偿金,不出事则到期后还本。两全保险的死亡保险金和生存保险金可以不同,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时,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将死亡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保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人将生存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
两全保险的优点是什么?

两全保险的优点

两全保险兼具“储蓄性”和“给付性”,出了事得到赔偿金,不出事则到期后还本。

一切要从寿险的分类说起。寿险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寿险是指和财产险相对的所有人身保险总合;而狭义的寿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亦称“生命保险”。消费者购买了“生命保险”后,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龄时,履行给付保险金。而“生命保险”又可以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三种。其中,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就是死亡保险加生存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身故,受益人领取死亡保险金;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健在,则领取生存保险金。

两全保险的特点

第一,它具有储蓄性。被保险人参加两全保险,既可获得保险保障,同时又参加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储蓄。被保险人可按月(或每年)缴付少量钱,存入保险公司。若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平平安安到保险期满时,可以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来养老。

第二,它具有给付性和返还性。两全保险中,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还是保险期满依然生存,保险公司均要返还一笔保险金。在未返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历年所缴的保险费等于以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保险公司。换句话说,这些保险费等于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

除了寿险中有两全保险之外,家财险中也有所谓的两全保险。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以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这与家庭财产保险的性质是一样的,而且,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财产范围、保险事故范围、被保险人的主要责任、受损财产的残存处理、保险双方争议的解决、申请赔偿后有效期限等基本原则均与家庭财产保险的各项相同。

所不同的是,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通过储金保险的形式,即在被保险人的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既能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又能在保险期满时,不论损失赔偿与否,足额领回原来交付的保险储金。

看到这里也许您会发生疑问,那保险公司不亏了吗?其实,这也揭示出了两全保险的另外一个特点:比其他单一的险种贵,却比单一险种同时买上两样要便宜。另外,相对于银行储蓄来讲,两全保险到期给付金额不及银行到期后连本带利拿的多,所以,千万不可把它当作银行储蓄,为拿利息而购买。

两全保险的业务种类很多,主要有:

1.普通两全保险,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2.双倍两全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的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两倍的保险金。

3.养老附加定期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保险金额的保险金;如果两全保险 相关示意图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生存保险金的若干倍给付保险金。

4.联合两全保险,即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投保的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联合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即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联合被保险人中无一人死亡,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也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受领。

两全保险是当今人身保险中最受欢迎的一个险种,既可以作为一种储蓄的手段,也可为以后退休养老提供一种生活保障,还可以充当特殊目的积累一笔资金。现在国内保险业界的各种长期寿险保单都是在标准生死两全保险的条文基础上的进行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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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少劳动监督成本。分工程度较高时,个人责任清楚,工作内容简单,易监督,监督成本相应较低。相反,分工程度低,单个工人从事劳动内容复杂,监督难度加大,监督成本上升。  劳动分工的缺点是:  劳动环境和劳动成本的不利影响  对劳动环境的影响:高度分工使工作变得单调,工作易疲劳,易导致工作效率下降,职工还会对工作环境、企业产生厌恶和敌对的情绪,合作意愿下降。与丰富有趣的工作相比,单调的工作意味着较恶化的工作环境,职工为同等劳动付出的代价相应增加。  对劳动成本的影响:劳动条件较差的企业,
①需要付给工人更高的工资,才能有效地吸收工人就业;
②很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在人力资本积累上受到损失。  对工人和企业应变能力的不利影响  高度分工,降低了工人对整个生产过程之间关系的了解,应变和自动协调能力下降。这样有两个坏处。一是损失工作时间,二是增加管理人员。高度分工影响个人应变能力,也会导致企业整体应变能力下降。  对劳资关系的不利影响  高度分工容易造成对企业中下层员工不利的分配关系。对于以最大利润为目标的企业来说,是否可取,要视外部环境——市场条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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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的优点和缺点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在各使用年限中,固定资产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均是相等的,折旧的累计额呈直线上升的趋势。这种方法具有易懂和易操作的优点,却忽略了何时受益,何时付费的配比原则,特别是在一台设备使用初期和末期要与它的使用高峰期承担相同的折旧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这种方法就存在很多不足:  
首先,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使用资产所获得收入比较高。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前期应提的折旧额应该相应的比较多。  
其次,固定资产使用的总费用包括折旧费和修理费两部分。通常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的修理费会逐渐增加。而平均年限法的折旧费用在各期是不变的。这造成了总费用逐渐增加,不符合配比的原则。  再次,平均年限法未考虑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和强度,忽视了固定资产使用磨损程度的差异及工作效能的差异。  
最后,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到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影响。  优点:  平均年限法最大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掌握,简化了会计核算。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适用范围:  在实际工作中,又有哪些固定资产使用平均年限法比较合适呢根据影响折旧方法的合理性因素。当一项固定资产在各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其负荷程度也相同时。修理和维护费用在资产的使用期内没有显着的变化。资产的收入在整个年限内差不多时。满足或部分满足这些条件时,选择平均年限法比较的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平均年限法适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又称变动费用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它的理论依据在于资产价值的降低是资产使用状况的函数。根据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或设备的使用状况来计提折旧。假定固定资产成本代表了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单位(可以是行驶里程数,工作小时数或产量数),
然后按服务单位分配成本。这种方法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特点。  工作量法的缺点:  
首先,同平均年限法一样,未能考虑到修理费用递增以及操作效能或收入递减等因素。  再次,资产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也难于准确的估计。  
最后,工作量法忽视了无形损耗对资产的影响。  工作量法的优点:  当然,由于工作量法自身的特点,在有些情况下使用工作量法反而比较合理。当有形损耗比无形损耗更重要量。或在各个期间资产使用不均衡的。不经常使用,因此其使用程度与产品的生产工作量有关。在这些条件下,可以选择工作量法。  适用范围:  实际工作中,在运输企业和其他的专业车队和客货汽车。某些价值大而又不经常使用或季节性使用的大型机器设备中,可以用工作量法来计提折旧。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  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则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类型:在具体实务中,加速折旧方法又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  年数总和法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双倍余额法是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加速折旧方法在理论上有其合理性:  
首先,固定资产的净收入在使用期是递减的。固定资产在前期效能高,创造的收入也大。同时,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投资者在投资初期会加大对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  
其次,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逐年增加。  再次,未来净收入难于准确估计,早期收入比晚期收入风险小。  
最后,加速折旧法考虑了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影响。  因此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优点有:  
①最初几年工作效能高,收入大,相应的折旧费用大,符合成本与收入的配比原则。同时,早期多提折旧也符合谨慎性原则。  
②通过提高折旧水平可及早收回投资,即可减少无形损耗,通货膨胀带来的投资风险。  
③可以用递减的折旧费抵补递增的维修费,使企业利润在正常生产年份保持稳定。  
④可以加快固定资产设备的更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生产和经济增长,从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⑤折旧具有税收挡板的作用,由于递延了税款,企业可以获得一笔无息贷款。这是政府鼓励投资,生产,推动经济增长的一种政策性举措。  适用范围:  加速折旧法具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其特点适用于技术进步快,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企业。如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医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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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最新商业车险有哪些优缺点?
驾驶证丢失、过期 旧规: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有效期已满或者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保险公司不赔 新规:发生以上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若车主的驾驶证丢失,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车管所的补办证明,保险公司也可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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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的优点,缺点分别是?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临时工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要求成为企业改制时劳动关系转换对象。根据企业改制劳动关系转换有关文件规定,劳动关系转换对象为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原固定职工(经劳动部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的)。而当事人虽说是1981年进入建筑公司的,但如果没办理相关招用手续的话,性质也应该是临时工,按照政策规定,不属于企业改制劳动关系转换对象范围。但是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男性未超过60周岁、女性未超过50周岁的,根据《劳动法》,可按工作年限领取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是要求享受奖金、福利待遇的问题。根据《劳动法》,企业有工资分配自主权,劳动者的工资与企业协商决定,工资中已包含了奖金、福利等。但是企业应该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不管他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如果当事人要求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三是要求享受双休日、节假日的加班工资问题。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享受加班工资待遇。在同企业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在有效期内,人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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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有那些优点和缺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临时工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要求成为企业改制时劳动关系转换对象。根据企业改制劳动关系转换有关文件规定,劳动关系转换对象为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原固定职工(经劳动部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的)。而当事人虽说是1981年进入建筑公司的,但如果没办理相关招用手续的话,性质也应该是临时工,按照政策规定,不属于企业改制劳动关系转换对象范围。但是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男性未超过60周岁、女性未超过50周岁的,根据《劳动法》,可按工作年限领取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是要求享受奖金、福利待遇的问题。根据《劳动法》,企业有工资分配自主权,劳动者的工资与企业协商决定,工资中已包含了奖金、福利等。但是企业应该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不管他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如果当事人要求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三是要求享受双休日、节假日的加班工资问题。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享受加班工资待遇。在同企业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在有效期内,人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临时工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临时工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要求成为企业改制时劳动关系转换对象。根据企业改制劳动关系转换有关文件规定,劳动关系转换对象为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原固定职工(经劳动部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的)。而当事人虽说是1981年进入建筑公司的,但如果没办理相关招用手续的话,性质也应该是临时工,按照政策规定,不属于企业改制劳动关系转换对象范围。但是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男性未超过60周岁、女性未超过50周岁的,根据《劳动法》,可按工作年限领取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是要求享受奖金、福利待遇的问题。根据《劳动法》,企业有工资分配自主权,劳动者的工资与企业协商决定,工资中已包含了奖金、福利等。但是企业应该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不管他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如果当事人要求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三是要求享受双休日、节假日的加班工资问题。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享受加班工资待遇。在同企业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在有效期内,人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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