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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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大家如果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般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大家如果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多少?

一、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多少?

一般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大家如果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般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大家如果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二手房使用年限怎么计算?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界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来确定的,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

(二)二手房中的已购公房、经济使用房、二手商品房、央产房具体如何计算

1、已购公房、央产房

已购公房和央产房都是属于福利分房的类型。在取消福利分房后,已购公房和央产房也可上市进行交易,由于是成本价的房屋,因此买方在购买这类房屋时是需要按照当时的市场价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1)如果是大家的已购公房和央产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那么就要从该楼的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在上市的时候,也是按照第一套房屋上市的日期开始计算土地的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2)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那么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以及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准。

2、二手商品房、经济使用房

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准,而这一种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式也等同于二手商品房。因此,经济使用房和二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以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许可证的时间来核定其土地使用年限的。

买房子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这件事是真的不能马虎的。而且,一般买房子涉及的金额也是特别的大的,我们更加是要谨慎的对待。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这个充分的准备。尽量这个购房风险的发生,这才是对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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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土地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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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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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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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已售房屋土地使用税怎么核减? 在申报土地使用税的时候填写减免就可以了。 1、如何减免土地使用税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 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2)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如何暂免土地使用税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减免的项目 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条例第7条) 3、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9条) 4、贫困地区减税。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30%. (条例第5条) 5、企业免税用地。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比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15号) 6、土地改造减免期限。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由各省级地税局在税法规定的免税期内确定具体的免税期限。(国税地字〔1988〕15号) 7、特定土地减免。下列土地的征免,由各省级地税局确定:(国税地字〔1988〕15号)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征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8、仓库冷库减免。经营仓库、冷库用地,纳税有困难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32号) 9、电力用地免税。电力行业管线用地、水源用地;水电站除发电厂房用地,工附业生产用地,办公、生活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供电部门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热电厂的供热管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电力项目建设期间,纳税有困难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9〕13号、44号)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 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级别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元) 大城市50万以上 1.5~30 中等城市20万~50万 1.2~24 小城市20万以下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房产证使用年限与土地证使用使用年限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不一样有影响,因为土地证和房产证有以下区别会有影响。 1、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 2、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 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 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3、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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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购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70年,但不同的土地使用类型所认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不同的,当事人要根据土地的实际使用类型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涉及到工业用地或者教育用地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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