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彦栋律师2017年进入律师行业,是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也是陕西省涉外领军人才。他擅长公司治理、涉外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复杂民商事案件及执行等领域,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在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典型案例中,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某实业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王彦栋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调查令调取工商档案及银行流水,发现被执行人原始股东存在虚假出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他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追加原始股东及会计师事务所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执行阶段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他立即启动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与工商档案,发现流水断档与公司更名相关,又以曾用名再次申请调查令,调取原始档案,证实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之后,他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原始股东、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采取以诉促执策略,同步推进执行与追责诉讼,最终迫使被执行人及股东主动和解,全额支付工程款。
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中,原告某金融租赁公司与多名被告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主债务人未按约支付租金,部分车辆被原告收回,另有一台车辆被擅自处置。王彦栋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就合同效力、法律关系性质、违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范围、抵押效力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指导原告收集全套证据材料。庭审中,他围绕相关观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部分合同条款,确认案涉十三台车辆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判令相关被告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主债务人赔偿原告租金损失、支付剩余车辆全部未付租金及留购价款,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用,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工程结算协议效力确认纠纷案中,原告以被告双方恶意串通签订协议损害其合伙收益为由,请求确认两份协议无效。王彦栋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厘清项目合作模式,确认项目负责人有权代表合伙体对外签约,举证证明原告方长期知晓并默认项目负责人对外对接结算事宜,依据合同相对性及生效裁判文书观点,主张案涉协议合法有效。庭审中围绕相关要点充分发表意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方全面胜诉。
王彦栋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无论是将“执行不能”转化为“全额回款”,还是精准梳理法律关系、锁定合同效力与证据链条,他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他将继续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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