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是什么?有哪些主要特征?

最新修订 | 2024-09-06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一定时期或一段时间后归还原物,寄存人按约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它属于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提供劳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保管合同是什么?有哪些主要特征?

一、保管合同是什么?

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一定时期或一段时间后归还原物,寄存人按约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它属于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提供劳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二、保管合同主要特征是什么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占有,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民法典》[2]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三、保管合同种类有哪些

通常我们可以将保管合同分为一般保管合同与特殊保管合同,同时特殊保管合同又包括消费保管合同与法定保管合同。

1、一般保管合同就是在通常情况下的保管合同,即寄存人根据其与保管人的约定而将其特定物保管于保管人处,并于合同终止时取回保管物的合同。

2、消费保管合同又称不规则保管合同、种类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种类物,当事人双方约定保管人取得保管物的所有权,而仅负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返还寄存人的义务的合同。

3、法定保管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成立的保管合同。当事人之间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就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不需要当事人另行约定。法定保管合同的保管人通常是旅馆、餐饮店、浴室和法定的经营者,寄存人则是顾客。

4、法定保管合同的规定,主要在于保护作为顾客的消费者的利益,提高相关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在法定保管合同中,保管人负有当然的保管义务。只要携带的物品在保管人处毁损灭失,无论其是否交付保管,也不论保管人有无过错,保管人均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对于顾客携带的贵重物品,如顾客未予声明且未交给保管人保管的,保管人可不负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管合同一种合约式的代理合同,主要是双方当事人对于约定一方代为管理另一方的物品,并且规定了保管的时间和物品的基本情况,在约定的时间到期时合同终止被保管人取回自己的物品,一旦在保管期间物品发生损害保管人就要根据合同规定给予被保管人相应的赔偿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2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保管合同是什么?有哪些主要特征?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4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1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6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5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1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1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36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6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7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合同效力·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81****976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229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980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保管合同有哪些主要特征
1、保管合同属于一种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合同。通常是以为他人提供相应的保管服务。2、同时保管合同也属于时间合同,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后,还需要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那么合同才能成立。3、保管合同也是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但是否属于有偿合同,这个可以由当事人之间约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管制刑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管制刑主要有以下特征:对罪犯不予关押,不以监禁方式剥夺其人身自由;社会公共系统和公众积极参与对被判处管制刑罪犯的监管改造;将罪犯置于开放性的社会环境中,限制其人身自由;管制刑刑期可以折抵刑期。
19浏览 2024-09-23
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
10w+浏览2023-09-15
保管合同有什么主要特征
1、保管合同属于一种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合同。通常是以为他人提供相应的保管服务。2、同时保管合同也属于时间合同,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后,还需要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那么合同才能成立。3、保管合同也是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但是否属于有偿合同,这个可以由当事人之间约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主体有哪些特征
合同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特征: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19浏览 2025-01-04
抢夺罪的主要特征和主要特征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夺罪的性质特征是怎样的 1、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是否属于被害人合法所有或者持有,在所不问。其侵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财物必须具有能被抢走,能被移动的特点,故仅限于动产。不动产及具有经济价值的无体物,例如:房屋,土地,公路,电力都是无法夺走的,不能成为抢夺罪侵犯的对象。但与不动产可以分离之物,例如:住宅的门窗,田地上的果实,仍可成为抢夺罪侵害的对象。刑法对抢夺另有特别规定的对象,如刑法第127条规定的公然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第280条规定的抢夺“公文,证件,印章的”;第329条规定的抢夺“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第375条规定的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第438条规定的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因所侵犯的客体各有不同,所以应按规定分别定罪处刑,不属于本罪侵犯的对象。 2、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特点是: (1)必须是公然夺取。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当着公私财物持有者的面,乘其不备,公开夺取其财物的行为,公然夺取是抢夺罪区别于盗窃罪的秘密窃取的一个重要标志。所谓公然,主要是针对财物持有人而言。犯罪嫌疑人在大庭广众之下,“飞车抢夺”行人的挎包,手机等,或抢夺商场营业柜台上摆放的商品,可谓是公然抢夺。犯罪嫌疑人闯入他人住宅,面对房主一人在家,夺取其桌上放置的手机,或者深夜在僻静的小巷内抢走一妇女的挎包,虽然无旁人在场,也是公然抢夺。因此,抢夺以当着持有人的面进行为必要。如果乘持有人不在的时候,即使是不避他人,不怕被别人发现的情况下,取走其财物,仍属秘密窃取性质。 (2)抢夺是一种强力行为,因为不实施强力夺取,就不能实现财物的非法转移。但必须以不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胁迫的手段为前提。这是抢夺罪区别于抢劫罪的显著标志。我们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分清抢夺与抢劫在使用轻微暴力的行为的界限。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罪以数额较大为构成犯罪的重要条件。抢夺的情节也是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之一如果数额不大,情节轻微的,不构成抢夺罪。例如,有的下岗职工因生活无着,偶尔抢夺少量的猪肉,大米等物品,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罚。有的出自寻衅滋事的动机,抢夺他人的眼镜,头饰,帽子等,数额不大,固然也不能定为抢夺罪。 另外,抢夺罪的既遂,未遂,应以财物是否已经脱离了持有人的完全控制,支配和犯罪嫌疑人是否实际控制为准。可以不考虑犯罪嫌疑人抢夺到手后,对财物占有时间的长短,即使被追赶就丢赃逃逸,也应视为既遂。 3、抢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抢夺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诸如:为临时急用而抢夺他人财物,用后归还的;误认他人之物为己物,或者有权取得之物,为排除已被他人占有的障碍而公然索取的;债权人声称为抵债,扣押而公然夺取债务人财物的,等等,因都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以抢夺罪定罪,只能作民事纠纷处理。 构成抢夺罪的必要条件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 犯抢夺罪的法定刑:3年以下;拘役或管制;3至10年;10年至无期徒刑。 刑法第267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要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所称的“携带凶器”是指在抢夺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凶器的行为。携带凶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携带凶器往往会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或者精神强制,造成被害人不敢进行反抗。因此,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胁迫行为。犯罪嫌疑人往往因携带凶器而,进行抢劫。一旦被害人反抗,或者在被公安干警抓捕时,或者被见义勇为的人民群众制止时,犯罪嫌疑人则会使用凶器,因此可以说这种行为是以暴力作后盾的。由于犯罪嫌疑人携带凶器抢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对他人的人身也构成了威胁,其危害程度较之普通的抢夺行为大得多,并且具有一定的抢劫罪的特征。中国刑法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以规定对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415浏览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0w+浏览2023-09-20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保管合同属于一种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合同。通常是以为他人提供相应的保管服务。2、同时保管合同也属于时间合同,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后,还需要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那么合同才能成立。3、保管合同也是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但是否属于有偿合同,这个可以由当事人之间约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无因管理的特征有哪些
无因管理的特征如下: 一、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二、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 三、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46浏览 2024-10-13
商标的特点和主要特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的主要特征包括了哪些 1、显著性。商标为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特别显著性的区别功能,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商标权所有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价值性。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4、竞争性。商标是商品信息的载体,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5、依附性。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务。 6、可视性。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的可视性标志。 7、单义性。商标的意义性是指作为一个排他性的法律符号,消费者对商标所代表意义理解歧义性。商标的歧义性越高,选择成本越高,因为消费者需要从多个意义中选择一个。
1.5k浏览
民事主体的特征
10w+浏览2023-09-23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保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保管合同的特征如下: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浏览 2024-09-07
治安管理处罚特征有哪些
10w+浏览2023-09-03
保管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1、保管合同属于一种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合同。通常是以为他人提供相应的保管服务。2、同时保管合同也属于时间合同,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后,还需要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那么合同才能成立。3、保管合同也是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但是否属于有偿合同,这个可以由当事人之间约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无因管理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无因管理的特点包括:对他人事物自发管理、以增进他人利益为目的、非法定强制行为。当个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以防止损失时,有权向受益人追偿合理的管理费用。
39浏览 2024-06-09
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主体的特征
[律师回复]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明确了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根据本条的规定,特许人的组织形式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这里所谓的企业,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经营性活动并具有或相对的法律人格的组织。以企业的资本构成和投资者责任形式划分,在我国,企业的法律形式包括:<br/>(<br/>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形成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具体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此外,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还规定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1名自然人股东或者1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br/>(<br/>2)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通过订立合伙协议,依法设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同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同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br/>(<br/>3)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主要由本企业职工出资,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股份合作企业也是我国特有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br/>(<br/>4)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362浏览
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2023年
10w+浏览2023-09-11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保管合同是什么?有哪些主要特征?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52****379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78****692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6322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