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童工的定义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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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法对童工的定义是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公司人事部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公司人事部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公司非法招用。

劳动法对童工的定义是什么?

一、劳动法童工的定义是什么?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二、企业违法使用童工的行政责任是什么?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 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 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综上所述,我国严禁公司或者个体户录用童工干活,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少。在劳动法中,规定未满十六周岁从事个工作就是童工,这也是童工的年龄认定。如果公司违法使用童工,会受到行政处罚,被工商局罚款。父母作为监护人,由于监护不力也会受到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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