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子写谁名下是否就是谁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黄亚青律师
黄亚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949人
专家导读 房子写谁名下不代表就是他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ArticleTitle}

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一、房子写谁名下是否就是谁的

房子写谁名下不代表就是他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关于房屋分割的规定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人们离婚往往由于财产的分割问题发生严重的纠纷事件,具体房产归谁所有,还是需要通过法律依据证明才能进行确定。总而言之,离婚一般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个人婚前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除非双方事前进行的协商,婚前财产才能进行分割。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7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新婚姻法房子写谁名下是否就是谁的
一键咨询
  • 142****2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1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7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4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3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02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3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8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3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车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车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新婚姻法法规是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吗?
[律师回复] 在结婚的时候,很多的人都是会看这个房子的,女方也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要是这个房子是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即使是结婚后,也不会属于女方。
  加名字上去实质上是属于一种赠与,把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另一半,是有效的。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 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 元手续费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续费外, 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 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 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交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婚前财产写谁名就是谁的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婚前财产写谁名就是谁的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确权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吗
土地确权不意味着土地变为私产,而是确认使用权及其归属,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及规划布局得到妥善实施。实际操作中,虽按一户一确权原则,但多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家庭内部土地使用权分配不属确权范畴,除非成员独立门户。无论确权归谁,仅享有使用权,所有权仍属国家。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谁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是两个孩子的话,一般会一人抚养一个。如果经协商或裁判归一方抚养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谁问题解答如下,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母方有特殊情况的,可随父方生活。
二、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 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 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另 《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人民对于双方拒绝抚养子女的当事人的处理原则:
一是批评 教育,做好其思想工作,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要求抚养子女;
二是对于不听教育的人,根据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和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依法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 另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在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做出妥善安排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方当事人可依法人民,由人民依法判决。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确权到谁名下就是谁的吗
房屋产权归属非单纯给予者即所有者,存在争议可申诉。例如,宅基地由户主按家庭成员住房需求申请并获批,通常登记户主名下,反映其代表身份。无需求则无宅基地,家庭成员共享股份和权益,家庭财富按公平原则分配,确保各得其所。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谁问题解答如下,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母方有特殊情况的,可随父方生活。
二、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 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 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另 《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人民对于双方拒绝抚养子女的当事人的处理原则:
一是批评 教育,做好其思想工作,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要求抚养子女;
二是对于不听教育的人,根据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和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依法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 另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在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做出妥善安排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方当事人可依法人民,由人民依法判决。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9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就谁的吗
按规定应该是确权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国家要求的就是一户一确权,并且细化到个人,但具体的操作一般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确权,家庭成员内部分配不在确好范围,除非家庭内成员已成家分户的另当别论。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谁?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抚养权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9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新婚姻法房子写谁名下是否就是谁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