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学科背景与执业理念奠定专业根基
杨友良律师具备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且是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使其不仅拥有严谨的法律逻辑,还具备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为民商事争议解决构建了深厚的理论基础。他秉持“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执业理念,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贯彻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服务准则,这为他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劳动争议案:精准界定款项性质破局
在高管离职被扣股权奖金案中,公司以“已签离职协议”为由拒付60.7万元股权奖金。杨友良律师精准主张该款项属劳动报酬而非“衍生事项”,且公司未实际购股应予返还。案件事实是程X与公司有近15年劳动合同关系,按制度获得成就共享奖金,部分用于购股但公司未实际购买,离职后公司扣留该款项。争议焦点在于该款项的性质以及离职协议的效力。杨律师的破局思路是从劳动报酬的角度出发,结合公司未购股的事实进行主张。法理支撑为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报酬的相关规定。最终法院支持了杨律师的观点,判决公司支付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款项。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意见助力维权
在医院监护不力致双胎死亡案中,面对医院多项抗辩,杨友良律师通过申请司法鉴定锁定院方在“胎心监护不规范、终止妊娠不及时、新生儿救治不力”等方面的过错。案件事实为程XX在医院待产,最终导致一名胎儿宫内死亡、一名新生儿死亡。争议焦点是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责任比例。杨律师申请司法鉴定,以鉴定意见作为有力证据应对医院异议。法理依据是医疗损害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最终法院采纳鉴定结论,认定医院承担同等及次要责任,为当事人争取到68万余元赔偿。
民间借贷案:证据链突破时效与交付难题
在跨越八年的胜诉案中,面对“借条形式简陋”“无转账凭证”“已过诉讼时效”三重抗辩,杨友良律师提交报警记录、交房凭证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成功说服法院认定现金交付事实。案件事实是原告宋XX持有夏XX出具的借条催款,夏XX去世后其继承人提出多项抗辩。争议焦点是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杨律师通过完善证据链来证明借款事实和诉讼时效的中断。法理依据为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确认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驳回时效抗辩,判决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还款。
买卖合同与股东损害责任案:精准适用法律实现债权清偿
在公司欠款及股东连带案中,杨友良律师精准锁定微信聊天记录中的结算确认内容,固定关键证据;依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论证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案件事实为原告与被告一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供货后被告一公司欠款,被告二公司为其唯一股东。争议焦点是货款金额、违约金以及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杨律师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确认货款金额,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股东连带责任。法理支撑为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一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被告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杨律师精准运用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案件事实是某电子公司欠原告债务,经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股东出资未届期限。争议焦点是股东出资是否应加速到期。杨律师以执行终本裁定为核心证据,论证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法理依据为公司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决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杨友良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以及对司法运作程序的熟悉,在各类民商案件中精准把握争议焦点,运用恰当的法律依据和策略,为当事人成功解决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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