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名农民工面临着巨大的困境。2019年起,他们受梁XX雇佣,在肇庆市端州区某商住小区项目从事木工劳务,2022年5月完工后,项目分包方负责人仅支付部分工资,尚欠114.25万元劳务报酬未付。农民工们虽有维权的决心,但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被告的抗辩,胜诉希望渺茫。
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被送到了来自广东肇庆的黄宇杰律师手中。黄宇杰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在劳动争议、工伤待遇赔偿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处理工伤维权及衍生纠纷。
接手案件后,黄宇杰律师团队围绕“工资债权真实性”与“责任主体适格性”双核心,系统收集四类关键证据。直接欠薪凭证、债务确认文件、维权过程记录和主体关联证据,为案件的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基于这些证据,黄宇杰律师从三重维度论证被告责任。他指出梁XX作为直接雇主需承担工资清偿义务;黎X违法分包需负直接责任;某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承担先行清偿责任,某实业公司作为独资一人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温甲出具承诺书视为债务加入,也需连带清偿。
庭审中,被告提出“款项系工程款非工资”“原告主体不适格”等抗辩。黄宇杰律师当庭进行了有力驳斥。他指出《签领表》明确记载“劳务费”且有签字确认,人民调解笔录也定性为“工资”,与工程款结算无关;27名农民工与梁XX形成事实劳务关系,有权直接主张权利,总承包人、违法分包人依条例需担责。
最终,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20XX)粤1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法院判令梁XX7日内支付27名农民工工资合计114.25万元及相应利息,温甲、黎X、某建筑公司、某实业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梁XX负担。在黄宇杰律师的努力下,这起看似艰难的农民工欠薪案实现了逆转,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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