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房需要交纳多少定金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交纳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
“定金”与“订金”虽然只有一个字不同,但是在法律上的定义却是不一样的。换句话说,“定金”在法律上来谈是一种担保的形式,它可以有效防止信用风险影响交易结果,而“订金”在法律上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订金”它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虽然说实际上订金也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类似定金的一种支付手段,但是,订金并没有具备定金所含有的担保性质。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定金”在《合同法》中的具体内容。在法律上,关于定金是有严格的法定条件的:
1、定金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来进行约定,也就是说,微信、口头、短信的约定形式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定金必须是实际完成了交付,完成了交付之后,法律法规才会开始生效。
3、合同上的定金数额是不可以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的,最高可以收取合同标的总额的20%的定金,高于这个指标,法律同样是不生效的。
根据《合同法》,我们可以将交纳定金看作是债权担保的行为,可以说,交纳的定金是含有保证金性质的。
所以说,如果购买房屋的人没有好好履行定金合同,那么他(或她)是无权要求出售房屋一方退还已经交出去的定金的。而收取定金的出售房屋一方,按照《合同法》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当初所收取的定金。
这里再提一下“订金”与“定金”之不同。
上述提到的商品房交易中,如果购买房屋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那么他(或她)是无权要求出售房屋一方退还已经交出去的定金的,然而却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亦然,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义务则需双倍返还定金而无须双倍返还订金。简单概括就是,订金是可以退的,而定金是不可以退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假设在违约事件中交纳的费用为“订金”,也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的一方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在房屋的买卖合同里,定金会划分为不同的情形,有大定和小定之分。
一般来说,小定是在购买房屋一方与售卖房屋一方双方一致达成交易意向或购买房屋一方已经确定签约合同时支付的,这时交易的定金额度通常在数万元不等。
而大定说的是正式的定金,大定的交易额要比小定的更高一些,一般会收取房屋交易全款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
当然,这些都要以购买房屋一方与售卖房屋一方双方协商确定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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