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职场上,裁员是很多人都不愿面对却又可能遭遇的情况。辛苦工作却突然收到裁员通知,心里肯定不好受。而被裁员后的赔偿问题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其中“N+1”赔偿经常被提及。那么,被裁员到底有没有“N+1”赔偿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N+1”赔偿是什么
“N”指的是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则是指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月工资是5000元。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小李就将其裁员,那么按照“N+1”的标准,公司需要支付给小李的赔偿就是(3×5000)+5000=20000元。
二、哪些情况能获得“N+1”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比如,小张因为生病医疗期满后,无法再从事原来的工作,公司也没有合适的岗位给他,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就解除了与小张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小张就可以获得“N+1”赔偿。
三、拿不到“N+1”赔偿怎么办
如果遭遇裁员,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予“N+1”赔偿,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是协商,主动和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按照“N+1”标准进行赔偿。在协商时要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注意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
比如,小赵被裁员后没有拿到“N+1”赔偿,他先和公司协商,公司拒绝赔偿。小赵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于是他申请了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小赵提供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最终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赵的诉求。
被裁员后获得应有的赔偿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还会遇到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或者赔偿金额计算有争议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影响自己的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问题,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让你在维权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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