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意思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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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想要领取他项权证需要到相关办事处申请办理,并提供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抵押担保的主合同、抵押合同等材料。提交后办事处会进行审核,最后由房管部门核发。
领取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意思材料?

领取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意思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他项权证含义: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三)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领取他项权证除了需要个人身份证明,还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如房屋抵押贷款,那么就得有房屋的价值评估报告,让别人帮忙办理的就要有委托书,因此,办理他项权证登记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所需准备的材料证件,这样能一次性准备齐全,办理过程更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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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他项权证需提供的资料主要有房地产抵押申请表、抵押人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借款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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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购入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以下购入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必须做转出处理: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混用固定资产可抵扣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
政策依据
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政策依据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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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他项权证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抵押人身份证 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借款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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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他项权证要带什么材料?
取他项权证,去房管局领取他项权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办理他项权证需提供的资料: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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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律师回复] 购入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以下购入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必须做转出处理: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混用固定资产可抵扣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
政策依据
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政策依据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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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他项权证需要的材料有: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5、抵押合同。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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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增值税进项税到底要不要转出
[律师回复] 如果属于销售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范围的赔偿金,应征收增值税。如果货物销售收入不能确认,纳税义务没有形成,此时,销货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赔偿金就不属于随“价外向购买方收取”,仅作为一种违约赔偿,列为营业外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增值税进项税到底要不要转出
[律师回复] 如果属于销售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范围的赔偿金,应征收增值税。如果货物销售收入不能确认,纳税义务没有形成,此时,销货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赔偿金就不属于随“价外向购买方收取”,仅作为一种违约赔偿,列为营业外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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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他项权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他项权证是我们选择用贷款的方式买房的时候银行要求的,一般贷款买房贷款的数额都很大,银行也是为了切身利益考虑。那么关于领取他项权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首先要有房地产的抵押申请表,以及夫妻之间结婚证明或者是未婚的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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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增值税进项税到底要不要转出
[律师回复] 如果属于销售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范围的赔偿金,应征收增值税。如果货物销售收入不能确认,纳税义务没有形成,此时,销货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赔偿金就不属于随“价外向购买方收取”,仅作为一种违约赔偿,列为营业外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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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转出应该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购入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以下购入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必须做转出处理: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混用固定资产可抵扣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
政策依据
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政策依据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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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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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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