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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生产建设兵X,团场的土地权益和劳动纠纷问题时有发生,给团场的正常运营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有一起土地承包到期返还纠纷,上诉人以“主体不适格、承包期30年、事实承包”等理由提起上诉,一审虽已判决上诉人停止侵占、返还土地,但二审的不确定性让团场忧心忡忡。还有土地租赁纠纷中,被告对租赁费数额不予认可,双方僵持不下。以及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原告要求确认与团场存在劳动关系,这一系列案件让团场陷入了复杂的法律困境之中。
朱康律师接手这些案件后,首先对每一个案件的卷宗进行了细致的查阅。在土地承包到期返还纠纷中,他从权属、合同约定、法律适用、政策边界等方面进行严谨分析,发现上诉人主张的30年承包期并无依据,合同期限应以明确约定为准。在土地租赁纠纷里,围绕竞拍公告效力、种植约定、违约条款等核心要点进行举证质证,确定被告擅自改种棉花构成违约。对于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从主体资格、用工事实、法律关系等方面展开严谨抗辩,明确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终,在土地承包到期返还纠纷二审中,法院全面采纳朱康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保障了团场国有土地权益。土地租赁纠纷中,法院全额支持团场87717元租赁费诉请,有力维护了团场土地发包秩序与国有资产收益。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里,原告主动申请撤诉,案件以对方撤诉、委托人零责任圆满结案。朱康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团场解决了实际问题,而他依旧在日常工作中,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处理着各类法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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