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只要出现违法解除情形,作为员工可以通过仲裁、诉讼途径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下内容都不属于工资范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出现了违法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那么作为公司里的员工可以进行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对自己的利益进行维权。据有关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依法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该用人单位是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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