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实依据刑拘可否申请国家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8-19
浏览10w+
李阳律师
李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49人
专家导读 无事实依据刑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ArticleTitle}

无事实依据刑拘可否申请国家赔偿

1、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章刑事赔偿范围,

2、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3、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拘国家赔偿法律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标准

1、违法刑事拘留的赔偿范围

《解释》第5条规定了违法刑事拘留赔偿,与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的规定保持一致。违法刑事拘留,包括违反拘留的条件、程序和时限适用拘留措施。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条件,是指违反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4款、第75条第2款、第80条、第163条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程序,是指违反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4条、第90条、第163条、第164条等。当然,违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拘留条件和程序也应属于违法刑事拘留。

《解释》第5条第2款还对超期拘留的赔偿期间作出规定,明确赔偿起算点自拘留之日起算,而不是仅仅只赔偿超期的天数。

2、无罪羁押赔偿的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存在数罪并罚的案件经再审改判部分罪名不成立、监禁期限超出再审判决确定刑期的情形。从表面上看,该赔偿申请人仍然是罪犯,不符合无罪羁押赔偿的条件。但实际上无罪羁押赔偿是针对单个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而言的,在这种情形下,尽管被超期监禁的公民并非完全无罪,但由于其中的部分罪名已经不成立,仍应遵循无罪羁押赔偿原则。《解释》规定,公民对超期监禁申请国家赔偿的,应当决定予以赔偿。

3、免责条款的适用

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但该条规定较为原则,对于实践中如何正确适用存在不同认识,有的赔偿义务机关以此来规避赔偿责任。《解释》对免责条款适用进行了限制。

第一,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73条第2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法院错判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已执行的,法院应当对该判决确定后继续监禁期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情形予以赔偿。

第二,明确免责条款适用的举证责任。即赔偿义务机关以公民存在故意虚伪供述、伪造其他有罪证据或自伤、自残等行为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应当就该免责事由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故意作虚伪供述的问题,不能把曾经作过有罪供述,一概认定为故意作虚伪供述。只有查明行为人主观上确实出于故意,并作出了与客观真相不符的供述并导致被羁押或判处刑罚的,才能依法认定为故意作虚伪供述。

4、特殊情形下赔偿义务机关的认定

国家赔偿法修改后,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关是比较明确的,但因司法活动比较复杂,加之存在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问题,导致认识上产生分歧。比如,公安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检察机关又采取逮捕措施的,或者对公民采取拘留和逮捕措施后,审判机关曾作出有罪判决的,在公民最终确定无罪的情形下,由谁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存在不同认识。再比如,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规定,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但一些地方二审发回重审后,法院没有作出无罪判决,有些是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作不起诉处理,还有些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这类案件由哪个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各地做法不一。

只要是国家机关单位或者是国家机关单位人员,触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那么公民久是由权力申请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机关应该在受到个人提出的赔偿申请,应该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国家的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该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赔偿到账。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无事实依据刑拘可否申请国家赔偿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8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1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8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5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20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5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88****968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227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5****538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国家赔偿实行违法原则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条总 的原则将违法归责原则规定为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即以职务违法行为为归责原则的根本标准。奉行三种不同的原则,即惩罚性原则、补充性原则、抚慰性原则。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国家赔偿标准依据是什么?
国家赔偿标准依据是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弟弟前几天在公司犯了一些错误,后来警察到了了解了一些情况以后说这个需要进行管制,而公司的领导要求进行拘役,请问拘役和管制有何不同?
[律师回复] 下面是对问题拘役和管制有何不同的解释,
 拘役的适用范围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管制的适用范围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我没有驾驶证,开车的时候被交警抓走了,被判治安拘留,所以我想知道,无证驾驶治安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对行为人并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所以,无证驾驶机动车有可能会被处以拘留,也可以不被处以拘留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依《废旧物品回收条例》的规定。对于抛弃的废旧物品,拾得人可以自己决定取得所有权。2、《民法通则》第79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对上缴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查拘留的依据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证明违法主体资格的依据。如青少年违法案子有必要有违法嫌疑人的出生证明,以断定其是否到达刑事责任年纪;关于卷中有资料反映疑犯可能患有精神病的,有必要有相关的司法精神病学判定,以断定其有否刑事责任能力;关于职务违法等特别主体的违法案子,如贪婪、不尽职等案子,有必要有相关的职务录用、挂号、作业分工等依据证明;关于单位违法的,有必要有工商挂号、社团挂号及规章、会议记录等依据证明;罪的违法主体一般为男性违法嫌疑人,女违法嫌疑人只要在共同违法的情况下,才干成为案的违法主体,此种案子有必要供给共同违法的依据,才干批准拘捕女人违法嫌疑人。 (二)证明违法的客观方面的依据 1、以损害成果作为科罪主要依据的,检查拘捕时有必要有相关依据。如损伤成果的不同涉及到疑犯是否构成违法,重伤、轻伤的不同,还涉及到案子主管的问题,因为轻伤一般归于自诉范围。因而,损伤案有必要要有法医查验陈述或医疗判定等证明伤情的依据。而以数量巨细作为区分罪与非罪或重罪与轻罪的案子,在我国刑法规则中有许多,如偷盗、欺诈、争夺、私运、偷税等违法,检查此类案子时,有必要有切当的数据依据来证明。 2、以损害对象作为科罪主要依据的,如遗弃违法,有必要供给被遗弃者是年迈、年幼、患沉痾或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的依据:走漏国家秘要的违法,有必要供给证明被走漏的是国家秘要,是什么等级的秘要的依据;而不合法收买、贩卖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有必要供给能证明被收买、贩卖的是何种动物及其宝贵、濒危程度方面的依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证据不足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证据不足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采取了超时限的拘留措施或者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在正常的羁押期限之内的,随后公安部门因为证据不足直接把犯罪嫌疑人给释放了,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申请国家赔偿自己也要有充足的证据。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票据买卖无效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票据作为买卖合同的支付手段,具有融资、汇兑、信用等功能,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那么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呢。  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  
1、倒卖票据行为  倒卖是市场经济常见的交易行为,票据持有人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以赚取差额利润,但票据本事为了保障买卖合同支付价款的实现,而不是一种单纯的盈利工具,关系着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禁止倒卖票据。因此即使是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只要实施了倒卖票据的行为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签发空头支票、冒用他人票据,数额较大破坏市场秩序的构成票据诈骗罪。  
2、私下票据买卖行为  生活中,常常有人以虚假的借款协议或者买卖关系来掩盖非法的票据买卖,有很多企业都将票据买卖视为一种投资方法,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流通票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双方并没有缔结借款协议的意愿,因此这种双方虚假意思而达成的合同无效,票据买卖和借款协议都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合法根据取得的利益,应当将财产返还给受损失人。市场上还存在着一些贴现中介公司,但没有办理贴现业务资质的公司是不能私下的进行票据买卖。因此,如果实现融资应该通过合当的途径或者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私下的票据买卖具有极大的法律和商业风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国家赔偿 > 无事实依据刑拘可否申请国家赔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