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润众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律师,她叫万云霞,自2016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摸爬滚打了10年。多年来,她凭借自己的专业与担当,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与认可。
万云霞律师获得过诸多官方及平台的认证。她不仅有江苏省司法厅官方平台可查询验证的执业证号13205201611808982,还通过了律图平台的实名认证、执业认证三重审核。这些认证是对她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的双重认可。
万云霞律师的执业理念是“敢说,敢做,敢拼”。她在多个领域都有着出色的表现,尤其是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和合同纠纷方面。在婚姻家事领域,她专注于协议离婚协助、婚姻关系修复、子女抚养权争取等事务,还能为高净值人士提供隐私保护与财产规划并重的综合方案。在劳动争议方面,她擅长处理劳动关系确认、拖欠工资等各类劳动案件。在合同纠纷领域,她精通各类商事争议解决,还能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等非诉服务。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看看万云霞律师的风采。在员工帮公司“顶名贷款”被拖欠的案件中,张X是某商贸公司的员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X和实际管理人赵X劝说张X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19.6万元,承诺由公司和二人负责偿还。然而,林X仅归还部分款项,剩余16万余元不再支付。张X为避免征信受损,被迫自行垫付欠款后起诉。被告辩称贷款是赵X个人行为,与林X及商贸公司无关。万云霞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精准分析案件。她指出贷款虽以张X个人名义办理,但资金实际用于商贸公司经营,且由法定代表人林X收取,公司应承担还款责任。同时,该商贸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林X作为唯一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商贸公司、林X共同支付张X169423.49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
在合资购房只登记一人名下的案件中,甲、乙约定各出资50%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屋仅登记在甲一人名下,但实际为两人共同所有、共同居住使用。后二人关系破裂,甲起诉主张房屋产权归自己单独所有,要求乙立即搬离房屋。乙辩称自己是实际共有人,有权继续居住。万云霞律师仔细审查案件证据,依据银行转账记录、装修付款凭证等证据,认定甲、乙各半出资、共同共有的真实合意。她认为甲仅以不动产登记为由主张独占房屋,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权利滥用。最终,法院驳回甲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乙对房屋享有合法居住使用权,无需搬离。
在抚养费相关的案件中,也能看到万云霞律师的专业判断。在以“探望权受阻”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案件中,王XX与陈XX离婚,约定儿子由王XX抚养,陈XX每月支付抚养费6000元,同时享有每周一次的探望权。离婚后双方因探望细节多次发生矛盾,王XX多次拒绝陈XX探望孩子,陈XX一气之下停止支付抚养费。王XX起诉要求陈XX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继续履行义务。万云霞律师指出,支付抚养费与行使探望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义务,不能以探望权受阻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判决陈XX补足拖欠的抚养费,并继续按约定标准支付抚养费,同时就探望权问题进行调解,明确了双方的探望时间和方式。
在以“再婚生子、负担加重”为由拒付约定抚养费的案件中,李XX与王XX协议离婚,约定儿子由李XX抚养,王XX每月支付抚养费8000元,直至孩子大学毕业。王XX再婚并生育二胎后,以经济压力大为由将抚养费降至每月3000元。李XX起诉后,万云霞律师分析认为,再婚生子并非减免抚养费的法定理由,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再婚、生育其他子女而免除。法院最终判决王XX补足拖欠的抚养费差额,并继续按每月800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直至儿子大学毕业。
万云霞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这充分体现了她丰富的实战经验。她秉持“以法理为基、以细节制胜”的办案理念,精准研判案件焦点、严谨梳理证据链条、精准适用法律条款。她熟悉本地司法环境、裁判规则及办事流程,能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为当事人维权,让维权更具针对性、高效性。她还是张家港市律师协会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张家港市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些社会职务也从侧面反映了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地位。
万云霞律师在10年的执业生涯中,处理过大量复杂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等领域表现出色,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疑难问题,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她的专业和负责,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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