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X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平常的一次搬运玻璃工作,竟会让他的人生发生如此大的改变。2013年6月29日,李XX应被告福安市XX公司仓管要求,给被告石XX送货。在卸货车货架上的玻璃时,玻璃突然破裂,碎片刺中他的左眼。他先后在宁德人民医院和福州东南眼科医院治疗,最终摘除左眼球并安装义眼。事故发生后,李XX与两被告就赔偿问题陷入僵局,双方相互推诿,这让李XX陷入了困境。
在这个时候,李XX找到了冯从福律师。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专业功底扎实。他深耕福建宁德,专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
接手案件后,冯从福律师首先进行了全面的证据收集工作。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收集了原告的病历、诊断证明、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原告的伤情和损失。同时,他还调查了两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货物交付过程以及搬运费的支付情况等。在调查过程中,他发现XX公司从货款中扣除爆裂玻璃价款以及在原告受伤后支付部分款项的事实,这为证明卸货风险由XX公司承担提供了有力证据。
在庭审策略方面,冯从福律师准确地把握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对于原、被告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问题,他通过详细的分析和论证,指出原告作为装卸工完成装货、跟车、卸货等一系列过程,是在为XX公司提供劳务。他还针对XX公司以原告不是其员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来否认劳务关系的观点,进行了有力反驳,强调劳务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对于原告对损害后果自身有无存在过错问题,他既承认原告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但同时也指出XX公司没有为运送的玻璃进行安全有效的包装,也没有为原告提供安全的防护设备,其过错责任更大。
经过冯从福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认定原告系在为被告XX公司提供劳务的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XX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双方的过错大小,确定原告自行承担20%的责任,XX公司承担80%的责任,判决XX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人民币259430.08元。
冯从福律师始终秉持着“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法律的道路上守护着公平与正义。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