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8月,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需向原告杨X支付赔偿款162578.06元,被告蒋X支付鉴定费2280元。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杨X委托的代理律师正是郭笑云。
2024年3月9日,被告蒋X驾车与行人杨X相撞,杨X受伤严重,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蒋X垫付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也支付了垫付款给蒋X。杨X委托郭笑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29935.76元。
案件核心争议点颇多,如原告左下肢肌力4级与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八级伤残是否成立、超龄农民误工费是否应支持等。郭笑云律师接受委托后,做了大量工作。面对保险公司对伤残因果关系的质疑,他结合原告出院记录、鉴定意见等,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因果关系成立,八级伤残结论被采纳。对于院外购药及辅助器具费用,他出示出院医嘱,让法院予以支持。在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方面,他依据司法鉴定意见合理主张,为原告争取到更多赔偿。最终,原告实际获得赔偿款16万余元,足以覆盖实际损失。
这只是郭笑云律师众多成功案例之一。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2019年5月31日,王X向赵X借款,余X作为担保人签字。赵X起诉要求王X、周X及余X共同偿还借款。一审法院判决余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余X不服委托郭笑云律师上诉。郭律师精准计算保证期间,指出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向余X主张权利,应免除保证责任。同时,他有效抗辩利息计算超出诉请,成功切割夫妻共同债务,协助当事人核对还款金额。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余X的担保责任得以完全免除。
还有浙江某融资担保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原告易XX为周X代偿债务后,周X未履行判决,还在诉讼期间以1万元低价将房屋转让给其父周X某。易XX委托郭笑云律师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郭律师调取不动产登记信息及买卖合同,论证转让行为影响债权实现,反驳“借名买房”抗辩,成功主张律师费由债务人承担,并申请财产保全。最终法院全面支持原告诉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原告债权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保障。
郭笑云律师2024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三峡大学法学本科,是湖北瀛沧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他深耕宜昌及湖北地区民商事法律服务,擅长劳动工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事务等领域。执业以来,他始终坚持以专业立身、以匠心办案,从复杂事实中梳理证据链条,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稳妥、可落地的维权方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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