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先生于2019年入职某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3月,刘先生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发生争执,随后刘先生离岗。公司不仅拖欠他2024年2月至3月的工资,社保也仅缴纳至当年3月。刘先生自行申请劳动仲裁,却因不熟悉法律,在仲裁中诉求项目混乱、法律关系定性错误、金额计算标准有误,核心诉求均缺乏依据。最终,仲裁仅支持了拖欠工资的诉求,驳回了经济补偿等全部主张,刘先生的维权之路陷入了困境。
在这关键时刻,王菲律师接手了此案。她接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面复盘案件。她仔细研究了仲裁阶段的所有材料,精准找出了仲裁败诉的症结。首先,她厘清了法律关系,依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认定公司主动提出工作交接,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纠正了刘先生在仲裁时混淆补偿金与赔偿金的错误。其次,她规范了金额计算,明确经济补偿金应按应发工资为基数,结合刘先生4.5年的工龄进行核算,有力地驳斥了公司“扣除社保”的无理主张。再者,她完善了证据链,固定了核心证据,针对性地反驳了公司所称员工违规的不实抗辩。最后,她应对了程序争议,明确一审变更诉求合法合规,封堵了对方的程序抗辩。
经过王菲律师的努力,案件迎来了转机。一审庭审中,王菲律师清晰陈述事实、严谨适用法律、有力质证,她的代理意见被法院全部采信。一审判决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王菲律师继续精准抗辩,重申事实与法律依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保障。这一结果不仅让刘先生获得了应有的经济补偿,更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王菲律师在日常工作中,也始终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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