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被撞伤是否属于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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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劳动保护法和工伤保险责任条例中明确指出职工在以下情况中算工伤:1、员工上下班途中,并且是单位与家庭的必经之路,并且在单位到家庭的标准时间呢(不能超过平常回家时间)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2、员工在工作期间内,因工作任务导致的身体损伤。3、在工作期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的意外伤害或暴力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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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保护法和工伤保险责任条例中明确指出职工在以下情况中算工伤:

1.员工上下班途中,并且是单位与家庭的必经之路,并且在单位到家庭的标准时间呢(不能超过平常回家时间)因交通事故致伤残的

2.员工在工作期间内,因工作任务导致的身体损伤

3.在工作期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的意外伤害暴力伤害的

4.在工作期间内,突发疾病导致48小时内医治无效死亡的

5.职业病

6.特殊职业为抢救国家财产、人民财产而导致的伤害

7.退伍军人在退伍前取得国家颁发的退伍伤残

通过上述内容得知,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受伤,具备工伤认定的条件。但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上下班必经路

上下班规定时间内

本人不是主要责任人或者无责

机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

员工上下班因机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导致自己受伤,是工伤保险范围内的。可以就医后向公司单位申请工伤鉴定

关于工伤理赔部分,因涉及到交通肇事方责任,所以第一理赔人应是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现在我们就工伤理赔和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在理赔方面的一些情况:

就工伤情况的理赔标准是:

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营养费等

伤残等级鉴定赔偿费、伤残补助费以及伤残器具费等

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补偿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理赔标准:

事故负责人对伤员进行了医疗费等相关所有费用后,工伤保险部门及用人单位不需要在支付相关费用。

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伤残死亡人员赔付了残疾补助和死亡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和工伤部门的相关赔付不在给予。

职工虽然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但肇事方没有经济条件赔付(或支付费用不足以工伤保险赔付标准的),其余没支付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赔付。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伤赔付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最后再说说工伤鉴定的步骤

事故责任认定书

医院的就诊记录(病历以及就诊发票)和医生开出的误工证明转院证明等

伤残鉴定

公司单位开出的误工损失费

财产损失证明等

劳动者因伤就院后应第一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工伤鉴定,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单位不同意的可以在一年内上劳动仲裁申请工伤鉴定以及对单位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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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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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妻子的情况不符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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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近日发布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新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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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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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妻子的情况不符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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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近日发布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新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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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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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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