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要多久之内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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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要两年之内起诉;《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要多久之内起诉?

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要多久之内起诉?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诉讼离婚后的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的上述行为,有新证据的,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二、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返回,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漏分的财产;

2、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3、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需要提醒的是必须存在欺诈、胁迫的前提条件才可以要求法院对协议离婚的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当要结束同居关系时,财产怎么样分割: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

1、共同协商原则。

离婚案件先予协商和解是必经程序,是婚姻家庭案件所特有的。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的二类情形的处理方法,也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即双方应将是否同意将出资额转让与否,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另外如前所述,基于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依据某一时点进行评估作价势必与股权价值相悖,并且在婚姻中“复合股权”(有的学者这样称呼)这种股权性质的要求,硬性判决股权归夫妻一人享有给对方补偿,不但给股东压力或履行不能,也丧失和剥夺夫妻共同财产在投资时所企盼的永久投资收益的目的性。

2、离婚案件股权分割问题,补偿或股权取得应由夫妻双方明确表示,不易法院过多干预。

如前所述由于股东配偶享有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也就是准共有股权故在离婚分割股权时,股东配偶有选择加入股东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障碍只能是其他股东不允许转让并购买,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审判机关不应剥夺。可笔者同样注意到在现行的公司法律中,股东配偶的选择加入权一样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如果不允许判令身为股东一方补偿给另一方价款确系保护了股东配偶的权利,但是如果其他股东不认可仍是无济于事,最后还是导致股权无法取得,只不过变相从其他股东那里取得补偿,从某种程度上更没有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员组成稳定。这就是公司法中对于股权转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注定对于婚姻案件中非股东一方共有权保护不足。

综合上面所说的,起诉财产分割如果两个人是在离婚了之后的话,那么就必须要在规定的时效之内进行起诉,这样法院才会结合各种因素进行受理,所以,一定要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损失,分割到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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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可以分割夫妻财产吗,夫妻财产在婚内能够分割吗?
[律师回复]
一、婚内可以分割夫妻财产吗
1、一般来说,婚姻期间不能分割共同财产,但是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将会支持: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如果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又不想离婚的,可以向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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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庸置疑,婚内财产协议能够最有效地承载结婚前的海誓山盟。如何信守一方对另一方的关爱、呵护承诺,婚内财产协议给伴侣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表现方式。一份好的婚内财产协议,犹如给车辆上了一份包括各类附加险的全险,能够让驾乘者消除各种担忧。
  
(2)体现个人价值
  对于既希望享受两性生活的愉悦,又追求个性,品味人生价值的人士而言,婚内财产协议同样能够提供最有效的保障。
  
(3)家务分工补偿
  如何消除对于家庭全身心付出,到头来一无所获的顾虑,婚内财产协议无疑能够担当此份角色。聪明的人士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会要求在婚内财产的归属上,体现家务劳动的付出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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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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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3.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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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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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是不可以起诉分割财产,因为只有面临着夫妻的感情,已经恶化了,在法律当中来进行婚姻关系解除,所以一切的关系都必须要断绝清楚,如果在婚内进行财产分割的话,那么可能会有导致家庭的关系,出现一个不稳定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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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区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了解了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才能进一步解读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上文以“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婚内分割“为论点展开,着力探讨了夫妻婚内分割才产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法律尚没有定性,学界也存在很多争议。实践中,很难对该类案件进行统一评判。若要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好事先询问一下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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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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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个人财产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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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夫妻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进行的分割,以不分割为原则,可分割为例外。例如夫妻中的管理财产的一方,如果其不经另一方同意就私自随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另一方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想离婚的,或了不允许离婚的,可以申请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一种特例,因为假如不能离婚也不能进行婚内财产分割的话,一方只能看着另一方随意处置,这样就严重违背了夫妻双方公平平等的原贝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同时还有在一方有能力却不愿去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婚内财产分割,应同意其申请。
二、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释三未出台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的认定,本条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男方或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出现的自然增值或者孳息均不属于共同财产。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后的收益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增值;二是投资经营收益;三是孳息。通过了解《婚姻法》,我们能够得知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所有收益均归属于双方所有,除此之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其也进行了类似的规定。在《婚姻法解释
(三)》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所贡献的增值收益或者孳息都属于共同财产”,而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贡献”不属于法律用语,审判实务中很难划定它的界限。故本条直接将孳息和自然增值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再有例外规定。比方说,银行存款所生的利息,离婚时会是作为法定孳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自然的增值,如在婚前一方的房子的价格是元,由于市场因素在离婚时上升到元,其中元的自然增值,离婚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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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模板
[律师回复] 对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模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范本
甲方(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系女方 之夫。
乙方(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系男方 之妻。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相关合法拥有的财产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 )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2.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 )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男方所有。
3.男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承诺自愿继续为女方以上房屋无偿偿还贷款。
第二条、汽车归属
登记在男方名下的 汽车(车牌号 )一辆归 方所有。
第三条、存款、股权
1.夫妻共同存款 万元归 方所有, 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将其名下的 万元存款转移到 方名下。此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如无共同存款,此条划线作废)
2.以男方名义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全部归男方所有。男方作为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因为此公司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女方无关。
第五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生效以前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男方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以各自名义所欠债务归各自承担。
3.本协议生效前的共同债权全归 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归各自所有。
第六条、生活支出
1.在本协议生效后,各自购买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双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
第七条、受让财产
1.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第八条、其它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双方平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依据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范本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范本
甲方(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系女方 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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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相关合法拥有的财产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 )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2.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 )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男方所有。
3.男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承诺自愿继续为女方以上房屋无偿偿还贷款。
第二条、汽车归属
登记在男方名下的 汽车(车牌号 )一辆归 方所有。
第三条、存款、股权
1.夫妻共同存款 万元归 方所有, 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将其名下的 万元存款转移到 方名下。此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如无共同存款,此条划线作废)
2.以男方名义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全部归男方所有。男方作为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因为此公司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女方无关。
第五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生效以前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男方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以各自名义所欠债务归各自承担。
3.本协议生效前的共同债权全归 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归各自所有。
第六条、生活支出
1.在本协议生效后,各自购买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双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
第七条、受让财产
1.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第八条、其它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双方平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依据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婚婚内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婚内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双方均没有过错的无过错的离婚。婚内财产平均分配,也就是说主要涉及婚内财产的认定问题,这属于离婚后财产分割中比较简单的一种;
2)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没有过错的离婚。婚内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但是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3)如果有婚内共同财产约定,则应当依据婚内共同财产协议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条 【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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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分割财产起诉状怎么写?
分割婚内财产的起诉状中,要有原告的个人基本信息,被告的个人基本信息,诉讼的请求,诉讼的事实及理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内共同债务的情况,起诉状需要由原告书写,提交给由管辖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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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
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婚外情财产如何分割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难,也不像文中所写的那么简单。如何认定对方是否重婚、是否是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都是认定的难点。主要原因在于证据的收集。因此,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可以选择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证明丈夫具有婚外情的情况,且婚外情的情形是属于可以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行为。
如何认定过错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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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财产分割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婚外情财产如何分割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难,也不像文中所写的那么简单。如何认定对方是否重婚、是否是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都是认定的难点。主要原因在于证据的收集。因此,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可以选择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
二、如何认定过错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致残、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
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婚外情财产如何分割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难,也不像文中所写的那么简单。如何认定对方是否重婚、是否是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都是认定的难点。主要原因在于证据的收集。因此,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可以选择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证明丈夫具有婚外情的情况,且婚外情的情形是属于可以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行为。
如何认定过错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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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分割财产起诉状怎么写?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婚内分割财产起诉状怎么写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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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
[律师回复] 对于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才可以分割。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即是说,上述两种情况下,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可以在婚内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财产在婚内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
1、一般来说,婚姻期间不能分割共同财产,但是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将会支持: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如果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又不想离婚的,可以向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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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个人财产可以分割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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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夫妻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进行的分割,以不分割为原则,可分割为例外。例如夫妻中的管理财产的一方,如果其不经另一方同意就私自随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另一方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想离婚的,或了不允许离婚的,可以申请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一种特例,因为假如不能离婚也不能进行婚内财产分割的话,一方只能看着另一方随意处置,这样就严重违背了夫妻双方公平平等的原贝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同时还有在一方有能力却不愿去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婚内财产分割,应同意其申请。
二、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释三未出台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的认定,本条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男方或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出现的自然增值或者孳息均不属于共同财产。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后的收益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增值;二是投资经营收益;三是孳息。通过了解《婚姻法》,我们能够得知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所有收益均归属于双方所有,除此之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其也进行了类似的规定。在《婚姻法解释
(三)》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所贡献的增值收益或者孳息都属于共同财产”,而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贡献”不属于法律用语,审判实务中很难划定它的界限。故本条直接将孳息和自然增值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再有例外规定。比方说,银行存款所生的利息,离婚时会是作为法定孳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自然的增值,如在婚前一方的房子的价格是元,由于市场因素在离婚时上升到元,其中元的自然增值,离婚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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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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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夫妻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进行的分割,以不分割为原则,可分割为例外。例如夫妻中的管理财产的一方,如果其不经另一方同意就私自随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另一方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想离婚的,或了不允许离婚的,可以申请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一种特例,因为假如不能离婚也不能进行婚内财产分割的话,一方只能看着另一方随意处置,这样就严重违背了夫妻双方公平平等的原贝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同时还有在一方有能力却不愿去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婚内财产分割,应同意其申请。
二、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释三未出台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的认定,本条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男方或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出现的自然增值或者孳息均不属于共同财产。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后的收益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增值;二是投资经营收益;三是孳息。通过了解《婚姻法》,我们能够得知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所有收益均归属于双方所有,除此之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其也进行了类似的规定。在《婚姻法解释
(三)》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所贡献的增值收益或者孳息都属于共同财产”,而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贡献”不属于法律用语,审判实务中很难划定它的界限。故本条直接将孳息和自然增值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再有例外规定。比方说,银行存款所生的利息,离婚时会是作为法定孳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自然的增值,如在婚前一方的房子的价格是元,由于市场因素在离婚时上升到元,其中元的自然增值,离婚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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