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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需要公告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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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需要。
律师解析
需要公告。
收购上市公司的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其收购协议向国务院督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股东有权利知悉公司并购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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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司需要多久?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司大概需要三个月左右,而且这都是在证件齐全,流程合法才会实现的,并购重组公司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只有获得当地行政部门的审批,那么重组才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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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法院执行调解结案费用原告付有何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解析:
执行费用由被告承担。
人民法院在处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将依法征收申请执行费。
在执行案件立案接受阶段,无论何时,执行法院均不得预先向申请执行人收取申请执行费。
执行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所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确计算出全案的申请执行费总额,并从首期已执行的款项中进行收取。
收取的申请执行费将被计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之中,与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务共同执行。
当执行法院对案件作出中止或终结执行的裁定时,将以执行到的执行款项作为基础,依照规定的标准计算出该案应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总额。
对于多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执行法院会及时地退还给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
反诉案件,由反诉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
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七日内仍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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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与兼并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主体的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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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购房下了定金房子没盖好能否退款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定金的前提条件下,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然而定金是否能够退还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大致而言,存在如下几种可能:
首先,假如购房者已经交付了订金、定金或者认购金,但尚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在此期间,购房者并未明确说明所交付资金的性质,亦未与卖方达成相关协议,那么所交付的资金便有望收回;
其次,倘若卖方所出售的项目具备《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之间有明确约定,所交付的资金为定金,并且在买卖双方未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未能签订合同时,所交付的定金将被没收。
关于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定金可以退还,那么定金自然可以顺利退还;
(2)
然而,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其应当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3)同样地,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
最后,如果是因为给付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定金将无法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鉴于乙方将可能成为甲方拟实施的并购对象,并在甲方实施并购计划过程中接触到相关信息;鉴于并购计划及相关信息乃公司内幕信息,属于未公开信息;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写出协议内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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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车辆年检去县里还是市里车管所如何知晓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机动车年度检查事宜,首先应当前往管理机关交通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交管局”)及其指定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完成机动车年检。
其次,对于外地登记挂牌的机动车辆,可在机动车登记挂牌所在地进行年度检查或者前往其他地区进行跨境年度检查。
在此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是申请机动车异地年度检查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
在您计划进行机动车异地年度检查之前,必须先取得该授权书。
最后,请携带好机动车异地年度检查授权书以及与年度检查相关的所有材料,前往授权地的交管局进行机动车年度检查并办理授权书手续。
具体来说,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车主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资料、车船税的原始凭证和复印本、机动车异地年度检查申请书等,然后前往机动车登记挂牌所在地的交管局进行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
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上市公司并购流程规则
企业应谨慎分析各种价值增长的战略选择,依靠自己或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源、能力状况以及企业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进而制定并购战略。并购目标搜寻,设计方案,调查并谈判,签订合同,接管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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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国家有关购房定金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商品房购买定金的相关法律条款如下所示:
首先,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支付方向,以此来担保债权的实现。
其次,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为实际交付定金的那一刻起,也就是说定金金额的大小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但是,该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超出或未达此比例,则应视为对原定金金额进行了变更。
再者,若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债务人完全履行了自己的债务责任,此时其收到的定金应予以抵消货款或者原路返回;
相反地,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的行为未能达到合同目的,那么他将无法请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最后,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他们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的行为未能达到合同目的,那么他们就必须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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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哺乳假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随着《上海哺乳假新规定》的出台与实施,针对广大职场女性的关爱力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该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哺乳期在内,擅自降低女职工的薪资待遇、解除劳动关系或聘任合同;
其次,对于尚处于哺乳阶段不满一岁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间加班;
再次,用人单位有责任在每日的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至少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如生育多胞胎者,则每增加一名婴儿,每天需额外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
此外,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男女双方均可每年享有共计十天的育儿假期,且在此期间的工资待遇,应按照当事人正常出勤时应得的工资标准发放;
最后,对于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而言,有义务根据女职工的实际需求,设立专门的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以及哺乳室等相关设施。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建设相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其配套服务设施。
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妇女联合会,亦应依据自身职责,积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
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
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妇女联合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提供多种形式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依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供短期、临时婴幼儿照护服务,为家庭照护婴幼儿提供支持和帮助。
上市公司如何并购重组?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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