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薪水支付周期内,单位没理由拖延员工薪水是隶属违法做法。依据《薪水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薪水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的日子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近期的工作日支付。薪水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薪水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薪水。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水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做法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水和经济赔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薪水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水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经济赔偿和赔偿金的准则,按国家有关限定执行。.《限定》第十八条所称“没理由拖延”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借口超出限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薪水。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由、不能按时支付薪水;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本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认可后,可暂时延时支付劳动者薪水,延时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延薪水均属没理由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