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的房子,还没交房能卖,需要办理转按揭手续;不满五年缴纳的税很多,营业税5.5%,个人所有税20%(增值部分),土地增值税1%,(以上按交易房价缴税),各地缴纳的税率不一样,具体可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转按揭的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转按揭需要的材料: 原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地产权证原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 一期银行还款对帐单原件;
5、 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复印件;
6、房屋买卖合同。 新借款人所需资料:
1、 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
3、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
4、借款人和参贷人的收入证明;
5、 首付款收据;
6、房屋估价报告;
7、房屋买卖合同;
8、 如公积金贷款另附公积金帐号;
9、 如消费贷款另附消费用途证明,水电煤帐单。 所有复印件均需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