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物业、户口、税费承担、面积误差约定、风险转移等有关相对次要但也容易引起纠纷的事项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公证员要提示买卖双方,并在公证谈话笔录内注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复杂,而且不仅仅是房产的买卖,涉及到很多附随义务,法律术语也多,一般当事人可能难于理解。而现在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是制式合同,留给当事人制作的空间很小,实践中不很规范,而且不能适应不同当事人的需要,千变万化的交易情形只使用同一种合不少当事人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会签定两种合同:交房产部门一份,自己又签定了另一份合同。对此我们要求申请二手房公证的当事人只能签定同一份合同,而且只能以公证处公证过的合同为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证员可以为当事人完善或者重新起草房屋买卖合同。杂费等,而对于房款则可以办理提存公证,这样只要卖方凭借约定的条件在所有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就能单方到公证处领走房款。公证处如果同时提供代领两证和房款监管服务,就可以使二手房交易达到只有传统动产交易才能做到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绝对安全状态。、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