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有职工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但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部分,不得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除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