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过错的程度。还要看企业合法的规章制度如何规定。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合同没有约定的话,这就不合理了。你们工资不能就这么扣了。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你公司按上述规定扣发你工资赔偿损失,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