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达到以上退休条件并具备证明材料的劳务工可向劳务派遣公司人事部提出退休申请。
2、劳务公司人事部初审同意后到区劳动保障局领取并填写《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由退休劳务派遣工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3、由公司人事部人事专员携带需提交材料及《审批表》到区劳动保障局初审,并公示10天,公示期满后到区劳动保障局办理最终退休审批,区劳动保障局审批合格后,在《审批表》的“劳动行政部门意见”栏内盖章同意,同时由企业领取并填写省劳动厅制发的《广东省企业职工退休证书》,加盖劳动行政部门钢印和油印章后交由退休劳务工保存,作为退休身份证明。
4、由公司人事部人事专员持劳务派遣工《审批表》及档案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公司办理退休劳务工养老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