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那么裁决书下达之日起,公司必须支付薪水。不然,劳动者在裁决书下达15天内,上诉法院处置。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议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议书面申请。仲裁裁决通常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不诉讼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