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首先单位未与你订立书面合同但已实际用工,建议先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存在,你可以提供一下内容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例如:工资单、社会保险记录单、住房公积金单等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还有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等证明。
(4)考勤记录。例如:公司使用软件的打卡记录,加班安排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是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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