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买卖方式过户的:以买卖方式过户就相当于房屋购买过户,与一般房产交易相同只需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但要根据房子的情况交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不同的税费。
1、子女及配偶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
2、父母与子女共同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买卖过户及土地变更手续。
3、交纳契税;超过140平的房子缴纳营业税,不是住房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满五年的房子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都要缴纳; 缴纳房屋交易手续费;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
办理过户需要资料有哪些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常规资料外,办理房屋过户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2、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3、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4、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5、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6、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