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拆迁赔偿:1、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集体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2、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3、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以上就是关于集体土地拆迁是否有赔偿以及如何赔偿的介绍了,集体土地由于其本身就不是属于个人是国家集体,所以拆迁的时候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只是对其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