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您可随用人单位在武汉市参保,由单位办理参保手续。但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暂不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在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符合本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再办理相关转移接续手续。对于省内流动就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按以下办法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可以依次确定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如各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则以户籍所在地确定为待遇领取地。